Re: [新聞] 快訊/學鄭捷隨機殺人!17歲少年辯「買

作者: chachameow (chacha)   2014-06-02 12:00:34
這個第1點可以有2種解讀
1. 鄭捷想死才去殺人,表示死刑無用,是鼓勵想死的人犯罪
2. 台灣法律殺一個人可能不會判死刑, 表示刑責太輕
因為死刑是必要的不可能廢除掉, 在死刑一定存在的前提下
所以如果台灣法律是殺一個人就會死刑, 那今天可能就不會死那麼多人
※ 引述《rochis (巴黎花街好看ㄟ)》之銘言:
: ※ 引述《qkman ()》之銘言:
: : 廢死的理念我真的沒花心思去瞭解過
: : 但目前台灣最重的刑罰除了死刑外,就是無期徒
: : 無期徒刑....裝乖 可憐,10~20年假釋出來又一條好漢
: : 萬不辛 真的判鄭捷一個無期徒刑
: : 呵呵,以後在台灣街頭你還敢安心上街嗎?
: 我有幾個廢死的朋友提到幾個點
: 1 鄭傑想死才去殺人,表示死刑無用,是鼓勵想死的人犯罪
又不是每個殺人犯都是鄭捷 你因為一個鄭捷廢掉死刑
那殺人犯不就因為沒死刑而變多
: 2 死刑會造成冤獄的人被殺
冤獄是個案 不考慮
: 3 犯罪的人是這個社會出了問題,錯的是社會,
: 應該要從源頭改變而不是犯罪殺人的人
你有什麼好方法好建議嗎? 不然你只是在嘴砲而已
: 4 那些重刑犯關起來就好,他們在牢中服刑就是在賺自己的吃飯錢
: 根本不是用納稅人的錢
蓋監獄不用錢?
獄卒不用錢?
XXX不用錢?
: 5 香港犯罪率低,是因為警察多,臺灣少才出問題
贊成警察增員
: 6 殺死當時殺掉自己家人的人,根本對減輕受害者家屬傷痛無效
才怪 根本很有效 你看每個受害者家屬都希望殺人犯判死刑
: 7 執行死刑的法警有多可憐,他們被迫殺人
這是他的工作啊 他可以選擇不做啊
你在腦補喔? 誰說他們可憐的?
: 以上這幾點,不知道大家看法如何
: 因為我沒有很涉獵政治或犯罪這些,所以半信半疑
: 但是又覺得怪怪,所以犯錯都不用受到該有的懲罰嗎?
作者: jho52106 (牽著手以為就能走到最後)   2014-06-02 12:02:00
你什麼時候有冤案是個案的錯覺了?
作者: williams7442 (我只剩下嘴砲了)   2014-06-02 12:05:00
13歲就可以出新手村打怪練經驗了
作者: weijer0905 ( )   2014-06-02 12:08:00
反正殺一個和殺一萬個都死刑,後者當然划算
作者: kingk (期待飄雨的日子)   2014-06-02 12:14:00
噓你!就不要冤案的對象是你
作者: crazysinger (語)   2014-06-02 12:17:00
好慘 被廢死派的噓噓 補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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