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藤雄五百萬交保恐逃匿 高院撤回最快18時重開羈押庭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北檢偵辦桃園縣八德合宜住宅興建案,台北地院裁定桃園縣副縣長葉世文、白手套蔡仁惠
羈押禁見,而遠雄集團董事長趙藤雄500萬交保。檢方不服,當庭提出抗告,1日下午2時
左右高院撤銷趙藤雄交保,發回台北地方法院重新裁定,最快會在晚間6時重開羈押庭。
台北地檢署指揮廉政署查出,遠雄建設公司得標的桃園縣「八德地區合宜住宅招商投資興
建(用地標售)案」,疑有行賄、收賄情事,30日展開偵查;台北地院31日上午6時許開
庭審理後,8時許以涉嫌重大且有串證之虞,裁定葉世文與蔡仁惠羈押禁見;趙藤雄則被
裁定500萬元交保、魏春雄以100萬元交保,兩人都限制住居、出海出境。
北檢不服,認為有必要羈押,當庭提出抗告,高院1日召開評議庭,撤回原裁定,將發回
地院,最快會在晚間6時重開羈押庭。根據《中央社》報導,高院表示,趙藤雄、魏春雄
涉及刑責為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且不得易科罰金之罪,即有規避刑罰執行,客觀上增
加逃亡的動機,且兩人與共犯葉世文等人熟識,並有另案受賄事實待查明,難以認定無勾
串共犯、證人之虞。
高院認為,趙藤雄為遠雄集團負責人、魏春雄為遠雄建設公司副總經理,以他們的身分及
龐大財力,及本案乃公開標售八德地區合宜住宅用地,興建金額高達12億9500萬元,興建
後轉售獲利龐大,而所涉行賄金額高達1600萬元,原審裁定趙藤雄僅具保500萬元,魏春
雄僅具保100萬元,明顯不足以保證其無棄保逃匿之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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