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鄭捷偏激 警認父母難脫責

作者: alfredgod (小江湖)   2014-05-30 15:55:57
請問有沒有懂法律的大大幫忙解釋一下
像鄭捷不希望請律師 覺得不用也不想的
國家為什麼還需要幫他請律師來強制辯護?
律師如果是國家請的 律師費不就又全民買單
而像他自願放棄權利 也不會再有人因為判決而權利受損
是不是可以不用幫他請律師了呢?
萬一哪個律師很威 幫他辯到免死 不但受害者不爽 鄭捷本人應該也不開心吧?
他多殺幾人 為的就是要求死
我們還請律師來硬幫他辯免死 (他自己都不想要請律師了)
這樣不是很矛盾嗎?
而且這樣強制辯護有意義嗎?
感覺應該尊重個人意願 如果他真心不想請
硬要塞一個律師給他 不是多此一舉嗎?
所以我個人認為應該修法
探求被告真意 若自認罪大惡極
也無其他人權利受損之虞
應該尊重個人不請律師的權利!!!
作者: foolfighter (傻瓜鬥士)   2014-05-30 15:57:00
我記得可以自己申辯吧
作者: berryc (so)   2014-05-30 15:57:00
廢死會跑出來說背後有大陰謀,鄭捷說想死,拒請律師,背後有不告人的秘密
作者: cloudwolf (狼)   2014-05-30 15:58:00
不矛盾啊~~ 會矛盾是你先入為主了一堆資訊
作者: foolfighter (傻瓜鬥士)   2014-05-30 15:59:00
速審陰謀論明明就鄉民提的 還扯鄭逢時被打臉
作者: gunng (暗黑檢察官)   2014-05-30 15:59:00
制度>個案 那無關案情是怎樣
作者: DeathTemp (邦迪亞的小金魚)   2014-05-30 16:00:00
拜託,多用腦子想一想為什麼要有這個制度
作者: ivorysoap (ivorysoap)   2014-05-30 16:00:00
法律規定的 避免窮人因請不起律師而權益受損
作者: qazp741 (帥是一種習慣)   2014-05-30 16:03:00
這法不能修 強制律師辯護是怕有冤案 鄉民說的所以我支持第一時間就槍斃 就沒這543的問題了 可惜...
作者: chen740530 (chen740530)   2014-05-30 16:16:00
這是憲法賦予人民的權利 權利懂嗎?
作者: DarkIllusion (′・ω・‵)   2014-05-30 16:17:00
我們修法把罪大惡極的人通通當場槍斃你說好不好?
作者: qazp741 (帥是一種習慣)   2014-05-30 16:21:00
可惜時機已過.. 修法沒那麼容易XD
作者: bseiqwkbk (速度的力量)   2014-05-30 16:27:00
人權保障,並落實程序正義
作者: rabes (小智)   2014-05-30 16:49:00
請自己翻刑事訴訟法31條及立法理由
作者: linz911 (人宅,心不宅)   2014-05-30 16:55:00
你沒有律師,國家幫你請公設辯護人,這個是法律規定的
作者: alfredgod (小江湖)   2014-05-30 17:02:00
那可以自己幫自己辯護 然後因為想死 亂辯護嗎?
作者: ttnguirfy (english everyday)   2014-05-30 18:36:00
公護辨護人是有酬勞的嗎其實就算有律師辨護 如果當事人認罪也就這樣啊
作者: tiuseensii (自由主義不可信)   2014-05-30 19:27:00
說的是,公審不就得了。當年紅衛兵多進步文明的說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