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男隨機砍路人6刀 獲判無罪

作者: bgaa (mgklfjg)   2014-05-28 16:52:13
※ 引述《meredith001 (肥宅拼圖潮好玩 ̄▽ ̄)》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中国時報
: 2.完整新聞標題/內文:
: 男隨機砍路人6刀 獲判無罪
: 北市一名吳姓精障男子,去年1月間遊蕩到天母日僑學校附近,突然精神病發,拿起預藏
: 身上的水果刀隨機找目標,對一名在路邊等小孩下課的日籍婦人頭、手連砍6刀,日籍婦
: 人負傷後仍全力保護女兒,緊抓著女兒的手跑回學校求救,所幸婦人經送醫急救後無生命
: 危險。
: 警方獲報趕抵時,吳男還拿著水果刀在路邊閒晃,隨即遭警制伏移送法辦,由於吳領有重
: 大傷病卡,且患有精神病多年,士林地院今將吳判決無罪。
: 3.新聞連結:
: 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40528003971-260402
: 4.備註:
個人在相關領域工作,想要知道判決原文為何?因為實務上會分成兩個部分,首先法律上可能會因為個案心神喪失,而判決無罪,但是不代表不需要為個人行為負責,因此法官可能會要求其接受強制住院治療幾年的時間,我認為這是對病人以及家屬都比較可以接受的方式。
作者: man790810 (逢甲李鍾碩)   2014-05-28 16:53:00
八卦版一堆沒看到判決書就被媒體操弄的 HAHA
作者: tasogare (tasogare)   2014-05-28 16:55:00
像小丑就被關在精神病院
作者: pogpoq1 (迫格迫Q)   2014-05-28 16:59:00
之前在精神病院工作,裡面待個幾年就出來了
作者: aa133456 (Tea)   2014-05-28 17:11:00
等幾天吧 霉體只會報有罪無罪 連保安處分都省了 以塑造司法不公的形象 唯恐天下不亂
作者: mars1985 (╰|∵|╯)   2014-05-28 17:11:00
看判決文+1
作者: winghsu (大蒜綠獅)   2014-05-28 17:34:00
是監護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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