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未曾探監!鄭捷父母案發至今沒返家 傳已

作者: PujolsKao (撲吼獅・高)   2014-05-26 08:39:59
※ 引述《HellyStrike (硫磺燃燒的火坑)》之銘言:
: 一直想問,這張是鄭爸爸和鄭媽媽嗎?
: http://ppt.cc/jC64 (三立)
: http://ppt.cc/B-l1 (蘋果)
: 這應該是他們案發後趕到派出所的照片
: 另外據陰森新聞另一篇報導:
: 「母親娘家開設建設公司,父親承包其中的水電工程」
: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40523/360405.htm
: 聽起來可信度很高。
: 有沒有可能母親娘家與昇x建設有關係
: 而父親開的水電行就在昇x附近?
想知道鄭捷父母的真實年籍資料,另外再提供一招。
以告發人的身分對鄭捷父母提出告發,
被告直接寫「北捷隨機殺人案兇嫌鄭捷之父母」,
告的罪名就寫說他們早就知道鄭捷要殺人卻不防範,
所以構成殺人罪不作為犯。
這種案件幾乎確定是不起訴處分,但不起訴處分書會寄給告發人,
告發人收到不起訴處分書,上面會寫被告年籍資料。
為什麼我知道?我朋友看報紙報導某縣長假離婚,就提出告發,
結果過了半年多就收到起訴書了。
作者: qn (9n)   2014-05-26 08:41:00
這篇厲害我等等去擬稿
作者: pttdog (淨網專案)   2014-05-26 08:42:00
不需要再告了吧 現在鄭捷父母應該會被傳喚當證人
作者: deann (古美門上身)   2014-05-26 08:42:00
不過小心到時候如果對方反控誣告就....
作者: belldany (QQ跑得快)   2014-05-26 08:42:00
要知道資料 找警察或戶政單位幫你查就好了戶政單位可以查全國 但是去查會留下查詢人資料
作者: obov (來噓蒼真)   2014-05-26 08:43:00
瓦 樓上是蓓兒丹娣耶 女神耶讓我幹一下
作者: pttdog (淨網專案)   2014-05-26 08:43:00
法官: 宣佈鄭家第一次家庭會議 就在法庭上召開
作者: soulover (中肯清流)   2014-05-26 08:43:00
反控誣告也不起訴啦,只是你的身份對方也會知道就是了
作者: apple00 (冒號三)   2014-05-26 08:46:00
惡人告人的告不贏還可以不出庭 直接不起訴 結案
作者: qbest (qbest)   2014-05-26 08:52:00
他們不一定正忙著脫產 等都弄完再出現
作者: kaz (Forever & ever)   2014-05-26 08:53:00
有事實發生不會巫告。。
作者: nomorepipe (不管了啦)   2014-05-26 08:54:00
推你和qn 加油!
作者: ejtch (ejtch)   2014-05-26 08:57:00
直接找徵信社就好了沒那麼複雜
作者: kaz (Forever & ever)   2014-05-26 08:58:00
會被傳喚。。跑不了的。
作者: nouvellex (n)   2014-05-26 08:59:00
有qn 朝聖
作者: Marty (DNA探針)   2014-05-26 09:00:00
直接告他應注意未注意不就得了 (誤)
作者: human45 (昨日小篤)   2014-05-26 09:02:00
obov 看完女神們~~現在我想看你射一下!!
作者: tv5566 (爽)   2014-05-26 09:05:00
X高招
作者: winterson (含淚復活長期持續更新)   2014-05-26 09:07:00
現在有個資法,你說的這個現在會被OOO取代
作者: mu178 (阿魯巴原蟲)   2014-05-26 09:08:00
這種案件會被簽結啦 看不到年籍的 竟然拿起訴書和簽結案件比
作者: Zeroyeu (凌羽)   2014-05-26 09:09:00
這招真狠,但是還要等個半年,要是有人護航,搞不好一年咧
作者: mu178 (阿魯巴原蟲)   2014-05-26 09:10:00
而且你發文都說知道會被不起訴了 看到這篇的人去告 誣告的機會就很高了 就不要有人傻傻的真的去做
作者: Zeroyeu (凌羽)   2014-05-26 09:11:00
說自己沒看過這篇文章就好了啊.....XDDDDDDDDDDDDDDDddd
作者: fjdkqp (玫 瑰 花)   2014-05-26 09:12:00
不要浪費司法資源啦 而且應該會簽結
作者: whackup (伍陸鈽儜莣)   2014-05-26 09:15:00
推1F
作者: vickyshan (瘋狂小精靈)   2014-05-26 09:37:00
半年多後才知道,拖那麼久都不想知道了= =
作者: mp60707 (哲哲)   2014-05-26 10:19:00
作者: winghsu (大蒜綠獅)   2014-05-26 10:20:00
吃個誣告罪吧
作者: a1052026 (永恆孤寂)   2014-05-26 11:06:00
那這樣第一個會被告的應該是鄭捷他朋友 事發前就知道他要殺人而不去阻止
作者: AustinPowers (Yeah~baby Yeah~~)   2014-05-26 11:50:00
你可以試試看啊,不怕對方告你誣告的話
作者: richjf (jeff)   2014-05-26 14:54:00
確信其為真實 怎麼告誣告?
作者: rick6304 (rick)   2014-05-26 15:30:00
知道告不成還告 跟誣告有關嗎
作者: utf84067 (沙囂)   2014-05-26 16:13:00
野生qn出現
作者: Atropos0723 (Atropos)   2014-05-26 16:14:00
確信其為真實?你自己都寫告不成了......
作者: stonefree (死東福利)   2014-05-26 20:11:00
我在國稅局上班要知道很容易 但PO出來我就GG了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