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捷運警13分鐘才來! 北捷未通報轄區警

作者: sexonly (QQQ)   2014-05-25 17:35:12
※ 引述《urdie (凵尺口工巳)》之銘言:
: http://0rz.tw/tnkrm
: TVBS-2014年05月25日 下午13:38
: 犯下捷運隨機砍人案的鄭捷,檢方最快將在端午節後偵結起訴,預計會求處死刑,收押在
: 看守所三天的鄭捷,三餐正常睡眠安穩,但警方擔心有人錯誤模仿,全台追查,目前一共
: 有13個人出言或PO文恐嚇遭送辦,北捷及警方則繃緊神經,除了加派警力進駐捷運站,隨
: 時緊盯站內狀況,對於意外當天,捷運警察竟然沒有第一時間通報轄區警方,甚至在案發
: 後13分鐘才抵達現場,北捷強調是來不及通報,並非故意不通報,但理由很難說服民眾。
: 車廂內的乘客遇害,按下緊急對講機,從這一秒開始,一直到4:35捷運警察到場,時間已
: 經過了13分鐘。記者林昱孜:「有民眾指出,列車抵達江子翠捷運站時,還沒有警察到達
: ,北捷坦承還沒通報分局,但強調一切是照著正常的SOP。」
鴿子們是不是異常重視轄區這個概念阿???
對民眾來說 並不會分這是捷運鴿子 還是分局的鴿子
但是鴿子會不會跟軍隊一樣 超級重視責任範圍
如果是案發在兩邊交界的地方就很尷尬
(題外話 之前也看過某大活動 兩區的外聘清潔隊員在分界線討論負責切確的範圍為何)
平常台灣發生的都是小事件
所以平行間的支援很困難
除非民眾直接介入 體制上一定要往上再往下才能傳達命令嗎???
(例如此事件 就要由站長而非第一線人員去通知)
其實也不限警方 公務體系似乎都很重視責任範圍
一直覺的高速公路或是快速道路結束的地方 要立牌是很奇怪的事
(ex: 高工局養護起點 公路總局養護終點)
不過公務單位做任何決定 最重要的是出事了誰負責 這比事情本身還重要
作者: WeasoN (WeasoN)   2014-05-25 17:36:00
越級通報 義務役連坐08一個月
作者: charlie0531 (多慮)   2014-05-25 17:36:00
要跑公文13分鐘算快了
作者: znlin (看海大叔)   2014-05-25 17:36:00
本來就重視轄區觀念。
作者: lotus12350   2014-05-25 17:37:00
會 而且是非常重視轄區觀念
作者: sayuki (sayuki)   2014-05-25 17:38:00
當然
作者: lhsieh (不要問)   2014-05-25 17:44:00
過程其實就兩邊交界,就最後在新北落地
作者: loveloser (不良豬)   2014-05-25 19:09:00
本來就要分清楚 小事情就算了 當你發生車禍 火災 工安搞出人命 警察 消防 勞工局要負責時 沒人想擔屎 最慘的萬一鬧到國賠 當初亂接案子的肯定被釘爆了所以不是公務人員愛推托 實在是後續麻煩的屎太多了
作者: tofu0208   2014-05-25 22:48:00
會跨縣市去抄酒店 是檢察官怕本地的去通風報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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