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廢死聯盟:死刑反而是刺激鄭捷殺人的因素之一

作者: bikaoru (眞田カオル)   2014-05-25 13:27:58
※ 引述《yschen (什麼時候才能完成夢想呢)》之銘言:
: 如果依照廢死聯盟的說法
: 有人犯罪是為了吃免錢的牢飯,所以因為有坐牢造成犯罪
: 我們是不是應該廢除坐牢,以後就不會有人犯罪了
: 廢死聯盟你這樣都能鬼扯
事實就是如此
有人為了被判死而殺人,那就代表死刑失去它的功能
有人為了吃牢飯而犯案,同樣代表牢獄刑的無能(雖然我無法同意牢飯是免錢)
刑罰最大的效用就是在遏止犯罪
當我們發現它失去效用時,留著做甚麼?不廢除嗎?
以此,本人強烈主張廢除死刑、牢獄刑,建立酷刑制度
當然,我知道這種論點肯定會被廢死跟反廢死的人砲轟
先從反廢死的來說好了
雖然我不知道為什麼,但有太多支持死刑的人都普遍認為
「最嚴重的刑罰最多就是死刑」
我只想問,死究竟有甚麼可怕?每個人都會死,早死晚死的差別罷了
1.反廢死的口頭禪「等你的家人朋友被殺你在來說你廢死吧」
我的家人朋友被殺,我對犯人深痛惡絕,那我當然不能接受犯人吃個子彈就死啊
開甚麼玩笑?剝奪了他人的生命,這豈不是太便宜了?
況且,打個麻醉藥吃個子彈就掛點,這安樂死吧!?
根本是鼓勵想自殺的人去犯案求死刑
2.反廢死的口頭禪「我為什麼要花錢養這些垃圾」
照這說法,我認為所有關在監獄內的犯人都是垃圾,我也不想養他們啊
更何況大家都還養著政府這群垃圾,多養幾隻垃圾也不會讓稅金增加啦
3.反廢死的口頭禪「不判死刑他們以後再犯怎麼辦」
所有的犯罪你沒判死刑都可能再犯啊,你的意思是廢除牢獄刑所有犯罪一律處死!?
4.反廢死的口頭禪「殺人償命本來就是應該的」
這最可笑,「償命」?他的賠償受害者收得到嗎?
犯人被槍斃,難道會變成替死鬼讓受害者復活嗎?
至於廢死的也幾乎都同樣幾句在跳針
1.廢死的口頭禪「人權」
別鬧了好嗎?侵犯他人人權者,他有資格保有他的人權嗎?
侵犯了他人的財產、身體,你自己的身體財產權就不該存在了
真的要談人權?牢獄刑也是侵犯自由權、罰款是侵犯財產權啊
保護加害者的人權,漠視受害者的人權?
2.廢死的口頭禪「誤判」
所謂的刑罰,如果要以「可能會誤判」為前提的話,那根本不用定了
誤判,該怪的不是刑罰,而是司法、政府、執法者
3.廢死的口頭禪「不可恢復性」
除了罰款,所有的刑罰都是不可恢復性的
你關了人十年,請問要怎麼把十年的歲月還給他?
在監獄中受到的對待、精神影響層面你要怎麼恢復?
只有罰款可以退錢啦
※酷刑制有甚麼好處呢?
1.遏止犯罪能力絕對優於死刑
王建煊說「他想死就讓他死,他不怕死別人怕」
這句話可以解讀成
「歡迎想自殺的人拿刀去無差別殺人喔!我們會提供你死亡的服務」
死刑的存在根本是鼓勵想自殺的人去犯重大案件啊
別說遏止犯罪了,就這層面來說根本在鼓勵犯罪。
怕死的人多不多我不知道,但是不怕死的人肯定不少
但是酷刑就不同了。
有人會想死,但是絕對沒有人會想要「生不如死」。
遏止犯罪能力是絕對高於死刑
2.不會花到你半毛錢養那些罪犯
行刑後就放生或者貶為奴隸讓受害者家屬領回任其處置。
說真的,子彈也是不便宜的,何不用鋸子呢?還可以重複使用
3.趨近於0%的再犯率
剝奪其犯罪工具便可達成幾乎為零的再犯率
EX:右手犯案則鋸去右手、強姦犯就剁掉、詐欺就割舌
當然,因受刑導致的殘廢也不得領有身心障礙手冊
4.殺人可以償命
殺人者行刑後貶為奴,所有權歸受害者家屬
剝奪了他人的生命,你的命便不是自己的了,而是屬於受害者家屬的
奴隸遭到「任何」對待都不得受到法律保護
當然,動保法也不能保護奴隸
5.廢死聯盟、反廢死之群眾將不再為死刑的去留爭吵
廢死聯盟主張已達成,反廢死的人也將了解到「死刑」並非極刑
廢死聯盟與反廢死之人之間的爭議將不復存在。
PS.建議有可能傷及生命的刑罰都須有醫師在場,以確保不弄死犯人
畢竟,本人是主張「廢死」。
※這邊不得不提一下「鞭刑」,此刑罰雖然具有某種程度上的遏止犯罪效果
: 但是僅僅皮肉之傷,康復後仍是一尾活龍,對於降低再犯率無所助益。
以上,所以本人強烈提倡廢除無用、且過於慈悲的「死刑」
作者: AWinker (文山大野菊)   2014-05-25 13:29:00
通通都殺掉 至少保證再犯機率無0
作者: aynmeow (只有我跟喵喵)   2014-05-25 13:29:00
看前幾句還以為有什麼新意
作者: ksnn (小貓)   2014-05-25 13:29:00
可是死刑可以確保他無法再出來殺人呀!
作者: dnek (哪啊哪啊的合氣道)   2014-05-25 13:30:00
要弄這麼複雜,那還是死刑好了
作者: WizZ (革命家的老二特別浪漫)   2014-05-25 13:30:00
有人天生就M怎麼辦
作者: nicktop2001 (白咖啡)   2014-05-25 13:31:00
雖然部分不贊同,但我同意酷刑
作者: spirit761127 (小袋)   2014-05-25 13:32:00
幻想文
作者: b2202761 (嵐水滴)   2014-05-25 13:33:00
子彈很便宜的
作者: andand (skystar)   2014-05-25 13:35:00
痛意你的看法,目前死刑太慈悲
作者: kynoko (藥師琉璃光)   2014-05-25 13:38:00
你說服我了
作者: BLUEBL00D (777)   2014-05-25 13:39:00
窮凶惡極者 應處剝皮灑鹽刑罰
作者: probsk (紅墨水)   2014-05-25 13:40:00
歷史上多的是酷刑 犯罪可沒少過
作者: supershower (吉他手)   2014-05-25 13:41:00
酷刑不錯 但人權團體可能又要跳針了
作者: hoggart (milk)   2014-05-25 13:43:00
湯姆熊殺孩童案 兇手很明確的表達殺一個人不會被判死刑這點廢死聯盟可以去思考
作者: dickhsu (胖熊)   2014-05-25 14:09:00
之前國內就想引用鞭刑了,不也是那些人權律師說侵害人權@@
作者: cocoken (沒有做不到的事~~)   2014-05-25 14:17:00
推酷刑
作者: foolfighter (傻瓜鬥士)   2014-05-25 18:33:00
同意
作者: arise119044   2014-05-28 11:16:00
同意酷刑,至少比死刑更有遏阻力,然後還要公開播送
作者: hank81177 (AboilNoise)   2014-05-28 11:28:00
開放私刑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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