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有沒有醫生與藥師開戰的八卦

作者: BLE (落石)   2014-05-25 12:01:00
※ 引述《librainsky (Libra in the sky)》之銘言:
: 噓 corrinesnow:小兒水劑早已行之有年且品項不少,非不得已需要磨粉 05/24 09:46
: → corrinesnow:不能說沒有,甚至患者自行剝半敲碎都行,且小器械就可 05/24 09:46
: → corrinesnow:以勝任,為什麼總要多冒藥品受潮變質耗損或是污染上一 05/24 09:46
: → corrinesnow:位藥粉的風險使用成人藥品呢? 05/24 09:46
: 對於這位說的屁話 身為先心小朋友的家長感到極度憤怒..
: 由於醫師少開了三天的藥
: 我跑了至少三四家嘉義市的藥局都買不到
: 因為小朋友吃水劑會一直噗噗噗噴出來
有種餵藥器 是針筒狀 但是前方是軟管 開口是在軟管的前端兩側
餵食的時候因為是從兩側噴出藥劑 不是尖端噴出 小朋友比較不會去嗆到
有用過嗎? 或許可以試試~
: 可是心衰竭用藥Captopril小朋友的劑量是要把一顆成人的藥磨成二十五分之一
: 不用機器你自己給我磨粉分出二十五份來..
: 更何況兒科病人劑量比成人更需精密
: 這年頭藥師教家屬自行撥半這種做法是對的嗎?
: 深為藥師 拜託講話有同理心一點!
那個...為啥你覺得藥粉分成1/25會比水劑更好呢?
我在醫院的小兒科做過 實在看不出來精密度在哪裡~
實習的時候醫生也是說開水劑會比較好
我想...可能的話 你應該是考慮要如何讓小朋友正常使用水劑比較好吧?
當然我不知道你的小朋友多大 是不是有甚麼特殊狀況
但是 吃1/25的藥粉... 可能不是個很好的做法
那個...我可以好奇一下為啥我不能要家屬自行撥半
我調劑慢籤 開半顆的我也沒幫他切半阿~
醫院也沒幫病人開半顆的切半吧?
作者: mediator8332 (快樂騎車車)   2014-05-25 12:02:00
他的問題可能是 如果所謂的調劑包括磨碎或切半藥品那平常也沒看到藥師幫忙做 藥師也不推薦做的話那意為著藥師也是放棄自己專業的某部分了
作者: BLE (落石)   2014-05-25 12:08:00
啊? 所以非藥師不能自行把藥切半就是了? 這樣違法囉?手邊沒有法規 晚點研究研究~
作者: kutkin ( )   2014-05-25 12:11:00
問題不是違不違法 是你要去幫病人解決問題你都推給病人 那要你藥師何用
作者: BLE (落石)   2014-05-25 12:17:00
噗~ K大 有懶病請去找醫生幫忙治療 我可不會治病如果老人家不方便我當然幫忙 等等就要做這事了 但是...
作者: mediator8332 (快樂騎車車)   2014-05-25 12:18:00
這不是懶病 這是專業的一部分啊請物蔑視自己的專業啊 BLE兄 這本是藥師份內之事
作者: BLE (落石)   2014-05-25 12:19:00
只是因為某些不是很急迫的原因... 我也不知道要怎麼說囉~
作者: mediator8332 (快樂騎車車)   2014-05-25 12:20:00
這沒有對錯 有水劑更精準更方便 何必硬要磨粉但如果說這不是你專業的一部分 放棄義務即放棄權利
作者: BLE (落石)   2014-05-25 12:21:00
M大的意思是切半是調劑權裡面不可侵犯的一部分嗎??
作者: mediator8332 (快樂騎車車)   2014-05-25 12:22:00
這也是我論述的理由之一 承擔多少義務享有多少權利藥師承擔的義務不足以剝奪醫師的調劑權調劑學教科書定義的調劑就是如此啊
作者: BLE (落石)   2014-05-25 12:23:00
還是我能解釋成"切半是調劑裡的一部分 但是不是藥師也可以做"
作者: mediator8332 (快樂騎車車)   2014-05-25 12:24:00
改變藥品之原有劑型或將兩種以上之藥品混合交付病患可以 但當病患對你要求的時候 你要是說 你自己搞就好這樣的說法自有放棄自己專業的嫌疑 只是水劑更好你推薦水劑 這是專業的展現 要病患要求磨粉 不能拒絕
作者: BLE (落石)   2014-05-25 12:29:00
好吧 希望不要有太多的客人來要求開半顆的要我處理
作者: mediator8332 (快樂騎車車)   2014-05-25 12:34:00
閣下有專業素養 令人敬佩!
作者: stupidHNG (stupid)   2014-05-25 13:01:00
我覺得報酬是很大的動力 我可以體會藥師不想剝半 假如沒有多餘報酬的話 同是包藥 要剝半要磨粉 花的心力比較多
作者: akway (生活就是要快樂)   2014-05-25 13:04:00
醫院可以幫磨粉 但人手不足 如果有病人要求 我會明確告訴他要等30~60分鐘 而且療效一半不到 看你接不接受
作者: stupidHNG (stupid)   2014-05-25 13:04:00
不過我是不曉得剝藥磨粉的調劑費有沒有比較高啦就像有雞排店也是不幫人切啊 要切加5塊 XD
作者: dochibi (肚臍餅)   2014-05-25 13:27:00
有時不見得藥師不做 醫院政策就這樣 多少才分裝沒看到藥師做 不推薦做 不表示藥師選擇性丟棄專業碰過如1/25包情形 跟醫師說會有耗損 大概吃不到有效劑量醫師回答說加減吃 至少有吃 我不會覺得是醫師隨便處理畢竟實際情況有些難處 不需要什事都無限上綱 依m大理論是不是我可以怪醫師怎不想辦法解決需求 而是虛應了事醫師是不是不盡義務 只想有權益 不以病患為優先呢?想問m大上班了嗎 因為有些問題比較像是學生的問題到過醫院工作 都會了解實際狀況 不會太強調醫師的調劑權那工作真要醫師做 也沒人做吧 不然3類榜首該是藥學系看你推文 感覺也不是在爭調劑權來降診所成本 所以想問問而且有些理論太邏輯是非性 事不是直接2分法就可以解決的
作者: mediator8332 (快樂騎車車)   2014-05-25 22:04:00
我七月升主治醫師要討論法治就是要就事論理 現實的缺陷妥協就地合法正是最近社會亂象的寫照 迫於現實是一回事分不清楚道理是一回事 明知卻故意又是另外一回事情dochibi兄對醫師的理解與現實的理解 都不能抹滅理性現實險惡 難到就沒有是非了嗎
作者: corrinesnow (Ching)   2014-05-25 22:18:00
Hi~m大,幫剝半or磨粉當然是看情況啊!怎麼樣在藥品保存與服藥順從性之間取得平衡醫師應該不會不能理解吧?可以讓病人服藥順從性最高,最正確就是我的選項囉~若老人家,甚至可以幫他把一個星期的藥都分配到藥盒有任何用藥上的困難,藥師一定會用心去解決的啊!!
作者: mediator8332 (快樂騎車車)   2014-05-25 22:25:00
corrinesnow兄 盡心盡力得不到合理給付又是另外一個問題了 我對各位的專業不曾質疑
作者: corrinesnow (Ching)   2014-05-25 22:26:00
不是放棄專業或懶惰簡單幾個字就可以否定的!!給付的事情,就看有什麼地方可以努力。不過既然在職位上,還是要把該做的做好。待不下去再開大絕不遲。
作者: dochibi (肚臍餅)   2014-05-25 22:41:00
那我可以請病患去找醫師理論 為什不變通開水劑囉或者為什麼不以他藥替代 害病患承受著風險醫藥分業是要讓整個體系分工越來越專精 各司其職醫師不也有著專科次專科等分工 目的都是為了讓環境更好所以才會有釋出調劑權的事 也因為利益問題 爭執不斷可能部分藥師不夠專業 不夠用心 所以讓醫師覺得不需釋出但是我相信持續下去 必定會有更多藥師投入這領域且提升
作者: mediator8332 (快樂騎車車)   2014-05-25 22:46:00
當然可以 你是合格的專業者本該據理力爭調劑權如前所述 我認為醫生與藥師都有調劑權利
作者: dochibi (肚臍餅)   2014-05-25 22:47:00
如果不分把調劑權交還醫師或共有 我也贊同 只是這是走回頭我相信沒有醫師想花時間在這一塊 且診所醫師會走回頭路請藥助 其結果會讓環境更差 影響到全民用藥安全 B>Z
作者: mediator8332 (快樂騎車車)   2014-05-25 22:49:00
抱歉我的回應彷彿跳針 但這是核心價值如果今天是一條公平的法律政府執行不彰 你該監督政府而不是訂一條不公平的法律去剝奪別人的權利填補損失
作者: dochibi (肚臍餅)   2014-05-25 22:50:00
想問M大 你有讀法學專班嗎 感覺你思維很邏輯性那想請問M大 如果今天有醫師當調劑科醫師 月入5萬應該會有更多醫師願意把這釋回藥師吧或者你願意當一位調劑醫師嗎 工作20年後 沒升遷沒加薪
作者: mediator8332 (快樂騎車車)   2014-05-25 22:54:00
醫師能調劑有調劑權 不代表不需要藥師若要調劑 必須親為 否則必須拜託藥師 加強執法和逞罰
作者: dochibi (肚臍餅)   2014-05-25 22:56:00
沒錯 但是以前的故事你也知道 能不請藥師 誰要請 我也不想
作者: mediator8332 (快樂騎車車)   2014-05-25 22:57:00
所以查緝不嚴 懲罰不重 不肖者多才是主因這部分我與諸位的想法應是一致的
作者: dochibi (肚臍餅)   2014-05-25 22:59:00
事實上 現在診所還有不少不法醫師 請非護理師做的護理工作有的還打針等等 重視病患安全 應該是你說的監督不法而不是爭提調劑權共有的事 畢竟共有後會有更多的不法發生也希望m大在醫院多給臨床藥師指導 讓他們可以更多成長查緝不嚴其一 其二是本就需分工 不分也不會有醫師要低新法律的核心價值是對錯 但是醫療的核心價值應該是病患安全但碰到其他外在因素 還是會多少修正點方向
作者: mediator8332 (快樂騎車車)   2014-05-25 23:10:00
調劑權和支援報備問題一本同源 挖東牆補西牆最後就是兩者皆受害 加深對立誤解 目前法條要修戰雲四起 也是這討論串的起因 怎能說不急?對錯與病患安全怎會是毫無關連呢
作者: dochibi (肚臍餅)   2014-05-25 23:13:00
討論是因支援報備而起 好笑的是提起變更兩處職業的是位
作者: mediator8332 (快樂騎車車)   2014-05-25 23:14:00
醫療行為受法律節制 惡法所影響的豈又只是病人安全
作者: dochibi (肚臍餅)   2014-05-25 23:14:00
醫師娘也是位藥師 為了少請人而要修法 但法一修了
作者: dochibi (肚臍餅)   2014-05-25 23:15:00
換部分醫師團體抗議了 XD
作者: mediator8332 (快樂騎車車)   2014-05-25 23:15:00
所以法的對錯 實際的影響了病人安全 是非很重要啊
作者: dochibi (肚臍餅)   2014-05-25 23:17:00
是沒錯 很重要 可是不能凡事以法為出發點 有時要用其他再問個問題 今天你放假 但是你care的床病患有突發狀況你在國外度假 無法立即趕回 且有其他醫師或代理醫師處理回國後病患往生了 家屬很不滿 告到法院說怎麼最了解狀況的醫師出國度假 如果今天你還在家屬覺得還救得回來但你出國去了 間接造成病患死亡 告你過失沒醫德 對嗎
作者: mediator8332 (快樂騎車車)   2014-05-26 10:03:00
所以並換出國要轉 SERVICE最了解這是值得討論的立論1.第二位醫師不夠了解而致死 意味著其有疏失2.了解程度差不多 則換人也不能改變結果D兄 立論第二位有疏失 這樣的假設並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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