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碩士生不滿性別歧視跳樓 同盟轟中興大

作者: scy3105 (某)   2014-05-24 19:14:59
※ 引述《charoo (我不言你不語)》之銘言:
: 這件事情已經告一個段落
: 這應該是我最後一次針對這件事發文
: 在這次的媒體操弄下
: 許多同志團體對陳老師有非常多不禮貌的言行
: 我們可以理解
: 畢竟他們從未接觸過老師
: 只能從媒體斷章取義的煽動文字裡得知部分
: 怎麼可能不引起情緒波動
: 然而我必須再次譴責兩個團體
: 1.中興大學學生會
: 2.中興大學 性別文化研究社
: 身為中興的一份子,竟然不藉著地緣和人際關係去瞭解真相
: 一味直接審判老師和學校
: 藉著FB發表言論,用詞之嚴厲,比媒體更過火
: 徒增更多紛擾和傷害
: 但我還是要肯定中興大學學生會
: 至少 他們在說明會直接向老師道歉,且趕在凌晨發表道歉言論
: 也希望大家可以轉發,瞭解事情真相
: https://www.facebook.com/nchusg?fref=ts
: 至於中興大學 性別文化研究社
: 我真的很失望,非常失望
: 學生會 還有人在事發現場目擊
: 而貴社卻只是看見一篇報導,就直接點名學校、系所以及老師
: 直言:「本校之中文系所之課程中,仍有教師未能完全消弭性別之框架,
: 甚至壓迫到張同學之性別認同意識,迫其以死明志,可見其危害之深」
: 這篇公告被 同志人權法案遊說聯盟 轉貼
: 再次對老師進行人身攻擊
: 出現了「中興為殺人機器」的新聞
: 貴社不斷強調 有社員參加說明會
: 卻沒有人當場向老師道歉
: 完全沒有
: 而到了今日
: 雖在FB發了一篇道歉文,仍將矛頭指向社會對同志的不公
: 我再說一次:如果貴社參加說明會,就會清楚地知道 這件悲劇跟性別歧視毫無關係
: 為什麼還可以在道歉文下一直操作性別議題?
: 一而再,再而三?
: 這篇道歉文在午前被刪除
: 而到現在仍無消息
: 更遑論向 同志人權法案遊說聯盟 澄清
: 我支持同志婚姻
: 但這件事情 真的讓我很失望
: 請你們在對社會控訴不公的同時
: 也想想 那些被你們不公對待的人們
: 言盡於此
我修過陳老師的神話學研究課程,時間是100/9~101/6。
作為一個無條件支持同性戀人權、反對性別歧視的異男
我不認為這堂課的教學內容有涉及性別歧視。
有同學說:很多異性戀(甚至是同性戀)認為自體沒有感受到性別歧視,
     所以就沒有性別歧視,完全泯滅個體差異,否定每個人承受傷
害的程度不同。
我認為他講得很好,
作為一個異男,我個人對該課程的體認並不是死者張生的體認,這是無庸置疑的。
我卻認為個體與個體之間,不可能夠「完全體會、複製」他者的情感,
我們只能藉由外在的表述盡可能對內在的思維做到最大的視域重和
充其量,也只能盡可能無限貼近而已
舉例來說,就像是y=2^x的圖形,
第二象限的部分只能無限貼近X軸而已,永遠、永遠碰不到
但也不能夠否認我們有「感同身受」的可能
孟子說:「乍見孺子將於井」,看到小孩子掉進井裡,最少心裡還是會糾一下的
何況是看到一個大男人跳樓呢?
「我認為陳老師和神話學課程並沒有性別歧視」
這一句話,是我的結論和立場,僅供給各位做點參考
作者: pigTaiwan   2014-05-24 19:15:00
每年上課內容又不一定一樣
作者: vidoci   2014-05-24 19:16:00
原來是欠債不還的背後狗群
作者: dnek (哪啊哪啊的合氣道)   2014-05-24 19:17:00
推,越來越多消息指出是個人問題
作者: ldstar (落日滿秋山)   2014-05-24 19:17:00
無聊 怪東怪西 怎不怪自己的思考太偏狹 社會不歧視才有鬼
作者: charoo (我不言你不語)   2014-05-24 19:21:00
我的感受是 對有些人來說真相不重要尤其是 不讓自己凌駕於他人之上的真相
作者: peterwww (小宇宙之復興)   2014-05-24 19:22:00
你應該想想 是否有一種可能 情感極端的現象因此對於每一種情況的判讀 都呈現不同一般的看法這也是我反對那個團體各項訴求的原因之一
作者: luckykey (阿噓)   2014-05-24 19:23:00
個人問題 牽拖上課 老師人太好變成一個標靶跟出口
作者: peterwww (小宇宙之復興)   2014-05-24 19:25:00
不是要去歧視 說真的 他們都採取無法客觀的看法
作者: charoo (我不言你不語)   2014-05-24 19:26:00
很難溝通 就很難與他人達成共識裝死的學生會 我已經不想理了,不該對他們有期待
作者: imoimo ( )   2014-05-24 20:12:00
看完一連串板上回文,因為我不是實際上過課程的人,沒辦法說事情一定就是怎樣,但是我知道了有很多陳老師的學生努力傳達該課程是沒有性別歧視的內容至於其他部分(關於誰對誰錯誰有什麼問題),我覺得沒有立場評論,也沒有資格。祝福那位學生安息、也希望陳老師早日恢復精神。還有謝謝耐心回應門外漢問題的板友們(看了這篇想找桃花女鬥周公來看了)
作者: enasey (C12H24O12)   2014-05-24 21:34:00
神話本來就會有滿滿的意識存在,說這是歧視,哪個學者還敢研究或發表論文
作者: yc11 (不是我!!)   2014-05-24 22:03:00
推我上次上課講了清代對女性的看法,受了這次事件教訓,我這次上課趕快補充那是清代看法,跟我個人無關(我是驚弓之鳥了)
作者: q2275755 (魯蛇鍵盤小妹)   2014-05-25 11:50:00
http://ppt.cc/Okpj 支持同志人權?如果不是原Po我先道歉。
作者: yc11 (不是我!!)   2014-05-26 01:37:00
王錦雀老師...我疑似跟原PO有相似學歷,但老師說的我完全忘了我也要借用原PO上面那段話當每學期初的開篇詞!(但...那大概防君子不防小人,因為這次事件中就有人說老師應該一直解釋一直解釋一直解釋,解釋到學生百分之百毫無誤會為止──像陳老師當面解釋那麼多次,還不夠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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