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槍決鄭捷只是想復仇!林飛帆:我無法

作者: a81192039 (YAYA)   2014-05-23 18:04:31
(原文恕刪)
魯蛇我反對死刑拉幹!!!
更正確來說應該是反對現在溫文儒雅的死刑方式
馬的 不管你手段如何兇殘 如何變態
都一顆子彈送你上西天 會不會太爽?
馬的 還請你吃最後一餐勒
靠杯 那些殺人犯 在殺人之前有沒有問過被害者要不要吃個最後一餐再上路?
幹 應該要好好凌虐一下啊靠杯
冤獄? 不是想辦法好好改善反而是要廢除死刑?
靠杯 好像都不會有人冤獄被關一樣
冤獄的人失去的青春怎麼賠? 給他一台時光機逆?
死刑無法遏止犯罪?
I don't give a shit
君不見一堆人也不怕被關 照樣作奸犯科
照這樣說 有期徒刑也廢一廢算了
拜託廢死聯盟的出來解釋一下
原本應該判死刑的犯人 因為你們說要保障人權BLA BLA的
最後假釋出獄之後再犯要怎麼處理好不好
還是又要其他善良人給他們一次機會?
這跟馬芙丸說633是八年的承諾 拜託大家再給他一次機會有什麼兩樣?
作者: AWinker (文山大野菊)   2014-05-23 18:05:00
槍斃就對了啦 保證再犯率0%
作者: usoppp ( )   2014-05-23 18:05:00
....
作者: NEWOLD (亂紅飛過鞦韆去)   2014-05-23 18:09:00
如果無期徒刑 按台灣法律 25年後就可以假釋了
作者: NEWOLD (亂紅飛過鞦韆去)   2014-05-23 18:11:00
25年後 他身手還很矯健吧 可以再來一次大殺戮
作者: NEWOLD (亂紅飛過鞦韆去)   2014-05-23 18:12:00
不過殺他真的太便宜他 監禁一輩子不准親友探視比較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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