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堅挺廢除死刑!王清峰:死刑無嚇阻,殺人的還是會殺

作者: wen17 (祭祀風的人類)   2014-05-23 02:12:28
[這不是上帝的事]
刑罰絕對不是上帝的事。
在死刑這個議題裡頭不應該有宗教
不然就是意識型態主掌生死而已。
所以論及生死的議題,請問可以草率嘛?
即便他就是個變態連續殺人犯
而且「罪證確鑿」「指證歷歷」
有「直接」的證據指出他就是應該被判死刑!
的確,我也覺得他該死,太變態了是吧!
但是把他殺了能解決什麼問題?
應該說,死刑的存在,抑或沒有死刑的存在,可以解決「有人殺人」這個問題嘛?顯然沒
辦法呀!死刑已經有幾千年的歷史了,「有人殺人」卻是永遠會發生的事情。既然如此,
這就沒有意義。
過去我也覺得這種變態就是應該給他死,一槍斃命多痛快!
但最後我還是得「忍痛」放棄這個「大快人心」的方式
因為,第一,我不相信這個司法體系
第二,對於真正的變態,死刑太「慈悲」了!
仔細看看歷史,死刑基本上就是統治者用來收買民心的工具
看看劉邦的約法三章,首先聲明「殺人者死」呀!
多麼好用呀!多麼大快人心阿!
前陣子馬政府也迅速的簽了幾條人命,為了「挽回民心」呀!
承認吧!你我都嗜血!我都們希望那些「報應」可以實現!
但是「因果報應」就真的是上帝的事情,不應該由人由法院給予,尤其生命刑不可挽回!
我們也必須面對幾個殘酷的事實,那就是:
法院絕對沒有「伸張正義」這件事。
法院只是給予「比較多證據」、「比較有錢請律師」、「比較會鑽漏洞」的一方他們想要
的「判決」而已,所以面對剝奪一個人生命的事情,我們怎麼能把權力交給法院的法官?
因噎廢食不會是一個好的理由,因為噎到所以不吃東西是白痴,因為怕殺錯人所以不殺人
是良心。不吃東西還可以吊點滴,殺錯人你要拿天地樹葉子把他復活嘛?別鬧了!
可是,他已經就是個變態殺人魔了啊!你也看到新聞畫面了!
那又怎樣,你怎麼知道這背後的動機只是因為「為了殺人而殺人」,誰敢篤定完全沒有其
他涉案人士?好比__月明功之類的恐怖組織?另外,有人在爭論嫌犯的「精神狀態」,嗯
,好吧,有哪個「精神不正常」的人有能力這樣預謀犯罪呢?過真的要說「不正常」,那
也應該是「心理狀態」,而不是「精神狀態」,小心這樣的污名!
把他關著是社會成本,我不願意支付!
那只能說你心胸狹隘,一塊錢也不願意投資給「人命清白」,即使他就是變態。或許你會
說這個案例不能跟誤判的相比,但是,請問還要有多少的誤判錯殺,人們才甘願付出「一
塊錢」投資嫌疑犯的清白呢?兩千三百萬人一個人一塊錢,夠養一個人一輩子了吧?
把壞人殺掉,才能對死者有個交待!
如果今天被殺的是我,我反而希望他在人間多活一點,越長命越好!這樣我這條命就揹在
他身上一輩子!反正最後到了閻王面前都還是得見面的!他在人間要受的罪,不會因為時
間而改變他下無間地獄的事實!既然如此,我幹嘛這麼「慈悲」的希望他早點死來陪我!
死刑對於變態而言真的太慈悲了!
他就已經是變態,你覺得他會「怕死」嘛?更何況是「打了麻醉才槍斃」的死法!多安詳
啊!
他既然知道自己會被判死,卻仍造下這樣重罪,代表他就是已有「厭世心理」,對於這樣
的變態,真正「折磨」他的方法不就是讓他活著嗎!因為慈悲所以不殺死刑犯這是十足屁
話,因為慈悲才應當給他早死!但抱歉我沒這種慈悲心www這種人就應該讓他長命百歲,
在人間受盡個種輿論,受盡各種排擠壓迫呀wwww(抱歉失態)
真的,承認吧各位,既然嗜血,就應該廢除死刑!
無限期支持終生監禁不得假釋!
作者: ptrpan (人生目標)   2014-05-23 02:13:00
無限期支持廢除死刑丟包南極點~您提的終生監禁不得假釋會有很多人跳出來說白花納稅人錢
作者: ptrpan (人生目標)   2014-05-23 02:14:00
褫奪公權驅逐出境(無國界處)才是最節省社會資源的方式
作者: Butcherdon (Donald)   2014-05-23 02:14:00
自由落體也不錯 高一點
作者: simon0131 (simon)   2014-05-23 02:15:00
底線是會慢慢退守的 一開始終身監禁 後來開始要求假釋
作者: OD1109 (強棒高手)   2014-05-23 02:15:00
我怕他逃獄又出來 或是哪個總統腦殘搞特釋 又塗炭生靈了
作者: yidi515   2014-05-23 02:15:00
我承認我嗜血就是看不過奪去他人生命的人繼續活著
作者: maxivxam   2014-05-23 02:15:00
終生監禁就是讓他在牢裡爽爽過一輩子 哪來的折磨
作者: zxcxxx (進擊の暖男)   2014-05-23 02:16:00
人不是上帝,卻老是做上帝的事,一堆政策殺人
作者: maxivxam   2014-05-23 02:16:00
除非你判他死刑然後永遠不告知他甚麼時候槍決 讓他一輩子
作者: maxivxam   2014-05-23 02:17:00
在牢裡活在不知何時會死的恐懼之中 這才叫折磨
作者: joinlin (joinlin)   2014-05-23 02:18:00
講那麼多 你出錢養他 我就贊成廢死 為甚要我們出錢養他
作者: ptrpan (人生目標)   2014-05-23 02:19:00
支持原po論點,所以支持廢除死刑褫奪公權驅逐出境~
作者: emptie ([ ])   2014-05-23 02:19:00
推心胸狹隘 一堆人只會計較終身監禁浪費錢 那乾脆三審定讞改成一審就定讞好了 反正都是浪費錢
作者: goshfju (Cola)   2014-05-23 02:20:00
你有說到古代,古代蠻多凌虐囚犯的方法,我贊成廢除死刑,取代死刑的是,每日凌虐殺人犯,但讓他死不了,比死還痛苦
作者: Butcherdon (Donald)   2014-05-23 02:22:00
他怕的是痛和不舒服 不是死 槍決太便宜了 普通坐牢也是
作者: goshfju (Cola)   2014-05-23 02:22:00
沒差啊, 我推文都馬推我爽推的, 有的我懶得回XD
作者: mydandy11 (杜)   2014-05-23 02:22:00
你怎麼知道凌虐的殺人犯是真的殺人犯?他會不會因為酷刑
作者: mydandy11 (杜)   2014-05-23 02:23:00
而不得不承認自己沒做過的事?這些都是酷刑的弊端
作者: ptrpan (人生目標)   2014-05-23 02:23:00
那我想知道原po贊不贊成褫奪公權驅逐出境,沒有廢死的願意答
作者: OD1109 (強棒高手)   2014-05-23 02:24:00
驅逐出境是要去哪啦 哪個國家會收
作者: heat0204 (heat)   2014-05-23 02:25:00
如果沒有死刑 又有假釋 殺掉一個令你感到痛苦的人
作者: goshfju (Cola)   2014-05-23 02:25:00
送去火星阿,最近不是有火星計畫
作者: goshfju (Cola)   2014-05-23 02:26:00
去火星就真的是大事嚕
作者: ptrpan (人生目標)   2014-05-23 02:26:00
丟到南極大陸,沒有國家領土問題,當地也可野外求生,無限
作者: ddddccco30 (DC_Bank)   2014-05-23 02:26:00
我現在的看法也是支持無期徒刑+不可假釋
作者: ptrpan (人生目標)   2014-05-23 02:28:00
這個隔離措施並沒有判處對方死刑,若是誤判也可接回。
作者: joinlin (joinlin)   2014-05-23 02:29:00
我真的絕的廢死都是一群家境優渥不食人間煙火的人
作者: ptrpan (人生目標)   2014-05-23 02:31:00
而且這若是針對沒有誤判可能的(如陳進興、鄭捷)會有差嘛?
作者: Butcherdon (Donald)   2014-05-23 02:33:00
有精神肉體折磨 又不會弄壞掉的酷刑 好像有點難
作者: Butcherdon (Donald)   2014-05-23 02:37:00
每天打針強迫提供超醜噁爛對象性服務
作者: jghs121   2014-05-23 02:49:00
餓了想吃飯,但有噎死的可能,還是別吃了
作者: jghs121   2014-05-23 02:50:00
找個刑罰來解決人殺人的問題啊?????
作者: ray0808 (Ray)   2014-05-23 02:57:00
一般人是怕被判死刑所以不敢殺人,碰到這種為了被判死刑反而去殺人的怎麼辦?
作者: jghs121   2014-05-23 03:08:00
你不信任的司法仍無時無刻的在作判決,你的反抗是?
作者: jghs121   2014-05-23 03:09:00
還有,槍決不上安眠藥到底可行不XD
作者: jghs121   2014-05-23 03:23:00
只看到你說殺死死刑犯是恩惠,但這只是你主觀的想法
作者: HelloDoggy (HelloDoggy)   2014-05-23 05:34:00
連項圈都丟了還想訓服狗?別做夢啦廢死的,收多少錢說說
作者: HelloDoggy (HelloDoggy)   2014-05-23 05:35:00
吧!談的好我也來喊廢死!
作者: A07 (加州阿宅)   2014-05-23 05:37:00
支持廢死,也廢除一切刑罰,反正沒有刑罰是有效的,廢監獄省開銷
作者: HelloDoggy (HelloDoggy)   2014-05-23 05:38:00
有多少該死的還活著多少不該死的死掉了,這麼會比怎不比
作者: A07 (加州阿宅)   2014-05-23 05:38:00
那些想吃牢飯故意犯罪的也無法得逞,降低犯罪率!
作者: benza (持)   2014-05-23 06:20:00
那就讓惡行犯都強制接收醫學臨床試驗到死啊
作者: s922989369 (kobe666)   2014-05-23 07:14:00
律師要有官司才有錢,如果犯罪者死了去那打官司?你了
作者: ztmzg (笨超人)   2014-05-23 08:41:00
我就是心胸狹隘啊,怎樣?那說這些話的廢死,你們天天去跟那些被判死的人住一起如何?把你們全家一起搬過去住,滿足這些殺人犯的慾望反正你們是慈悲的不是
作者: lonelyhover (阿翔)   2014-05-23 09:50:00
可以用類似伊斯蘭律法讓受害者家屬決定要不要死刑,
作者: lonelyhover (阿翔)   2014-05-23 09:51:00
犯行重大被判死刑受害者家屬願意原諒就終身監禁,反之
作者: lonelyhover (阿翔)   2014-05-23 09:52:00
就執行死刑,除了受害者家屬外 我們都沒資格說原諒不是發生在你我身上我們都這麼沉重了,何況是家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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