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不是上帝的事]
刑罰絕對不是上帝的事。
在死刑這個議題裡頭不應該有宗教
不然就是意識型態主掌生死而已。
所以論及生死的議題,請問可以草率嘛?
即便他就是個變態連續殺人犯
而且「罪證確鑿」「指證歷歷」
有「直接」的證據指出他就是應該被判死刑!
的確,我也覺得他該死,太變態了是吧!
但是把他殺了能解決什麼問題?
應該說,死刑的存在,抑或沒有死刑的存在,可以解決「有人殺人」這個問題嘛?顯然沒
辦法呀!死刑已經有幾千年的歷史了,「有人殺人」卻是永遠會發生的事情。既然如此,
這就沒有意義。
過去我也覺得這種變態就是應該給他死,一槍斃命多痛快!
但最後我還是得「忍痛」放棄這個「大快人心」的方式
因為,第一,我不相信這個司法體系
第二,對於真正的變態,死刑太「慈悲」了!
仔細看看歷史,死刑基本上就是統治者用來收買民心的工具
看看劉邦的約法三章,首先聲明「殺人者死」呀!
多麼好用呀!多麼大快人心阿!
前陣子馬政府也迅速的簽了幾條人命,為了「挽回民心」呀!
承認吧!你我都嗜血!我都們希望那些「報應」可以實現!
但是「因果報應」就真的是上帝的事情,不應該由人由法院給予,尤其生命刑不可挽回!
我們也必須面對幾個殘酷的事實,那就是:
法院絕對沒有「伸張正義」這件事。
法院只是給予「比較多證據」、「比較有錢請律師」、「比較會鑽漏洞」的一方他們想要
的「判決」而已,所以面對剝奪一個人生命的事情,我們怎麼能把權力交給法院的法官?
因噎廢食不會是一個好的理由,因為噎到所以不吃東西是白痴,因為怕殺錯人所以不殺人
是良心。不吃東西還可以吊點滴,殺錯人你要拿天地樹葉子把他復活嘛?別鬧了!
可是,他已經就是個變態殺人魔了啊!你也看到新聞畫面了!
那又怎樣,你怎麼知道這背後的動機只是因為「為了殺人而殺人」,誰敢篤定完全沒有其
他涉案人士?好比__月明功之類的恐怖組織?另外,有人在爭論嫌犯的「精神狀態」,嗯
,好吧,有哪個「精神不正常」的人有能力這樣預謀犯罪呢?過真的要說「不正常」,那
也應該是「心理狀態」,而不是「精神狀態」,小心這樣的污名!
把他關著是社會成本,我不願意支付!
那只能說你心胸狹隘,一塊錢也不願意投資給「人命清白」,即使他就是變態。或許你會
說這個案例不能跟誤判的相比,但是,請問還要有多少的誤判錯殺,人們才甘願付出「一
塊錢」投資嫌疑犯的清白呢?兩千三百萬人一個人一塊錢,夠養一個人一輩子了吧?
把壞人殺掉,才能對死者有個交待!
如果今天被殺的是我,我反而希望他在人間多活一點,越長命越好!這樣我這條命就揹在
他身上一輩子!反正最後到了閻王面前都還是得見面的!他在人間要受的罪,不會因為時
間而改變他下無間地獄的事實!既然如此,我幹嘛這麼「慈悲」的希望他早點死來陪我!
死刑對於變態而言真的太慈悲了!
他就已經是變態,你覺得他會「怕死」嘛?更何況是「打了麻醉才槍斃」的死法!多安詳
啊!
他既然知道自己會被判死,卻仍造下這樣重罪,代表他就是已有「厭世心理」,對於這樣
的變態,真正「折磨」他的方法不就是讓他活著嗎!因為慈悲所以不殺死刑犯這是十足屁
話,因為慈悲才應當給他早死!但抱歉我沒這種慈悲心www這種人就應該讓他長命百歲,
在人間受盡個種輿論,受盡各種排擠壓迫呀wwww(抱歉失態)
真的,承認吧各位,既然嗜血,就應該廢除死刑!
無限期支持終生監禁不得假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