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該的, 像這種根本不怕死甚至一心求死的瘋子
現在那種還要打麻醉針,舒舒服服的死刑是無法遏止他們的
古代有幾種處理方式其實可以考慮
1. 凌遲
http://zh.wikipedia.org/zh-tw/%E5%87%8C%E9%81%B2
行刑時,施刑者以小刀把受刑者身上的皮肉逐塊割下。受刑的刀數不是一個固定的數目,
因受刑者而異也因朝代而異。宋朝時只割八刀至一百二十刀[9]。割之前會先打斷犯人四
肢,防止其反抗,之後再割咽喉,防止其痛苦得亂喊。[10]
到了明朝時往往超過千刀,甚至達三千刀之說。王明德說:「凌遲者,其法乃寸而磔之,
必至體無餘臠,然後為之割其勢,女則幽其閉,出其臟腑,以畢其命,支分節解,菹其骨
而後已。」[11],「千刀萬剮」至此名實相符。鄧之誠《骨董續記》卷二「寸磔」條有云
:「世俗言明代寸磔之刑,劉瑾四千二百刀,鄭鄤三千六百刀。李慈銘日記亦言之。」但
據記載劉瑾實際上被割了3357刀,本計劃分三日割完,第一天三百五十七刀,割10刀休息
一下,待劉瑾甦醒後再割,但割到第二天劉瑾已一命嗚呼。
倘若割多或割少了刀數、或者死囚的斷氣時間不當,劊子手都可能會受罰
2. 車裂
http://zh.wikipedia.org/zh-tw/%E8%BB%8A%E8%A3%82
車裂,又稱轘、轘裂[1]、轘臠、轘磔。民間俗稱五馬分屍,是中國古代的一種酷刑。
相傳此刑乃將犯人的頭及四肢分別縛到五輛車上,由馬引車前進以撕裂其身體。
(( 現代可以用汽車 ))
3. 腰斬
http://zh.wikipedia.org/zh-tw/%E8%85%B0%E6%96%AC
腰斬,是最殘酷的死刑執行方式之一,從罪犯腰部將罪犯切成兩段(或兩段以上)的刑罰
,其目的是延長罪犯死亡的時間,增加其痛苦(因人體主要器官位於上半身,
故腰斬後至死亡尚有一段時間)。
4. 炮烙是中國古代的一種酷刑,縛刑者於銅柱,銅柱大若鍾
中空置炭火於鍾內,焦灼肌膚而死
http://zh.wikipedia.org/zh-tw/%E7%82%AE%E7%83%99
這幾種其實那位鄭某都滿適合的, 專門可以處理反社會人格的連續殺人犯或變態殺人犯
他們不怕死甚至求死? 沒關係, 讓他們不得好死,受盡痛苦的死
後面就算反社會人格的,也要考慮一下了
※ 引述《chuck1030 (Charles Lee Ray)》之銘言:
: 我沒有任何法學背景,純粹想過這個問題,想說跟大家討論看看
: 死刑這個刑責,較常被討論的有冤死、或是像昨天事件兇手根本
: 就擺明了不怕死這些問題。如果在刑罰是為了嚇阻犯罪假設下,
: 要是能設計出不殺死罪犯,但比死亡代價更高的刑責。例如依照
: 犯罪程度作比例調整的凌虐,我想依照過去的歷史,有很多酷刑
: 是會讓人比死還痛苦,但在不奪取性命的前提下,又能兼顧防止
: 冤死事件、以及用比死刑更高的犯罪成本來嚇阻潛在罪犯。
: 如果排除執行上的人員問題以及維持罪犯生命的醫療費用,在其
: 他各個層面上希望與大家討論這個想法的可行性與不可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