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魏揚FB

作者: murasei (小村( ̄^ ̄;))   2014-05-22 02:44:00
※ 引述《dora1024 (喔)》之銘言:
: 原文網址:http://ppt.cc/icql
: 魏揚
: 簡單的一些想法:
: 1. 法律的設置與執行應該以追求正義為目的,而不是回應個人或群眾的憤怒、仇
: 恨。這邊談的「正義」應該具有內在一致(coherent)的價值與邏輯,且符合比例原
: 則。
: 2. 談到內在一致的價值與邏輯,我認為如果我們把「生命」視為最終不可侵犯的
: 價值,則當此價值遭到侵害而我們必須尋找洽當的懲罰或補償手段時,我們不應該
: 訴諸於「生命」這個最終價值的再次侵犯。如此一來,這個「正義」就存在著自我
: 矛盾的危機。簡言之,我們不應該用侵犯「A價值」來作為「A價值」被侵犯的懲罰
: ,尤其是當此價值被視為最終價值時。
: 兇殘的手段當然令人憤怒,生命的消逝絕對令人痛心,犯下錯誤者必須受到懲罰,
: 唯此懲罰手段必須符合具有內在一致之價值與邏輯的正義判準。
: 否則的話,就不要再談什麼正義了,也不要談什麼生命作為最終不可侵犯的價值了
: ,因為老實講我們壓根不在乎正義是否判準一致,我們只想報仇,那就讓我們回歸
: 自然狀態(state of nature)吧。
在生命是神聖不可侵犯的邏輯來看
的確有廢死的必要
但是我很了解當我身為被害人的家屬時
我絕對會支持死刑
這是一個很矛盾的地方
不知道那些廢死聯盟有沒有過這種想法
另外是
雖然以魏揚的邏輯的確能說服我支持廢死
因為刑責本來就不是個人報復或補償的手段 個人補償是民事上的問題
刑責是國家為了社會全體利益的一種手段
但是廢死的好處除了符合邏輯 我真的想不到其他的
而有死刑好處卻滿多的
1.死刑可以嚇阻犯罪
2.死刑可避免罪犯出獄後有再犯的可能
3.前項如果採用終身監禁也有相同的效果,但成本較高
所以到底是Z>B 還是B>Z呢?
作者: silentence (小飛號:號:)   2014-05-22 02:47:00
1已經破功了 2 3可再討論
作者: justice0926 (賈斯提斯-專業廢文製造機)   2014-05-22 02:48:00
不是報復問題啊 要很嚴重的法才有死刑耶
作者: cxiii (113)   2014-05-22 02:48:00
其實還有一點,錯判的話,人都殺了還能補救嗎?
作者: lamune (我不知道的事)   2014-05-22 02:49:00
1.哪有破功 如果你要說破功 那早就破功了 一直都有人在殺人
作者: zxcbrian (zxcbrian)   2014-05-22 02:49:00
這跟 z有沒有大於b 沒有關係
作者: lamune (我不知道的事)   2014-05-22 02:50:00
要說破功也不是說這次才破
作者: linzayin (展翼飛翔)   2014-05-22 02:51:00
冤獄死刑不可逆 採3也不錯 生命大於稅金成本
作者: hy199012 (企鵝)   2014-05-22 02:56:00
江國慶、杜氏兄弟的冤魂該抓誰來償命?
作者: cxiii (113)   2014-05-22 02:59:00
但我還是支持死刑的 因為我相信我不會犯罪 除非哪天我坐冤獄
作者: cxiii (113)   2014-05-22 03:01:00
支持廢死的我相信不是聖人就是罪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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