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MrLCTY (路痴導遊)》之銘言:
: 20多個人無一人使用防狼噴霧,合理認為他們之中應該是無人擁有防狼噴霧。
: 台灣的防狼噴霧似乎賣的不太好,危機意識太低了。
: 經過這次事件後是不是該思考防狼噴霧的重要性?
: 而且我認為防狼噴霧根本取錯了,大家都有先入為主的觀念,認為女生才需要,應該改成「防暴噴霧」、「鎮暴噴霧」之類的,大家才會意識到不是只有女生才需要。
: 補充:一般有效距離在2-3公尺
這種悲劇防狼噴霧劑有效嗎??
這只是突顯捷運神話中無能的應變能力罷了(我相信MRT粉絲會圍剿我)
如果是我 我會毫不客氣抓起車上的滅火器自保 雖然這違反捷運法
但事情非常危險 不自保或不讓對方有行兇能力 自己會有生命危險
10公斤重的滅火器 重槌或噴粉末 都足以讓人減緩行動能力
當然捷運低劣的應變能力不只如此
香港曾發生有人在地鐵車廂縱火引起火災
但應變得宜 無人死亡或重傷
但換做在台灣 難以想像(在北捷上班的學長告訴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