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rfvtgbtgb (rfvtgbtgb)
2014-05-21 18:25:18※ 引述《anti87 (天機老人)》之銘言:
: 錯了,遇到拿小刀的對手,如果沒練擒拿的話
: 第一步絕對是先躺下,然後用腳牽制對方的動作
: 有把握的可以趁機壓制對方,沒把握的就拖時間等警察來
: 這是給沒練過武術的人的建議
: 當然是我的話,一腳就把他踢到黏在車廂玻璃上,也就不用那麼費事了
: ※ 引述《man790810 (台中李安-洨哥)》之銘言:
: : 自從我看了這個影片後
: : 拿著刀一打二十人真的是可能的
: :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D0jwpwzGpGQ
: : 所以我只好去找防身的方法
: :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mTYdvIaE-Og
: : 以後上捷運可能要先考防身術...
如果以台灣的法律
這種隨機亂砍人兇手
民眾當場擊斃他(非用槍
會有法律刑責問題嗎??
作者:
miksim (飯糰)
2013-05-21 18:25:00防禦過當 過失殺人
作者: takugo (oops) 2014-05-21 18:26:00
不就正當防衛 還想問啥
作者:
miketk (麥仔茶^O^)
2014-05-21 18:26:00不行.當你把他打倒在地奪去他的刀子後 就不能再有進一步的
作者:
bitlife (BIT一生)
2014-05-21 18:26:00除非捷運先開到公海,不然要怎麼沒事? 你哪來的槍?
作者:
Alphaplus (do me a favor)
2014-05-21 18:26:00就算一審沒事也難保二審三審法官一樣不恐龍
作者:
york1987 (明華~明華~!!!)
2014-05-21 18:26:00說不定只打傷他還會坐牢勒,更何況打死
作者:
pray (gavin)
2014-05-21 18:26:00有可能喔
作者:
ashkaze (畏怕陽光)
2014-05-21 18:26:00就算是正當防禦,遇到恐龍法官就沒轍了 這裡是台灣耶
作者:
xboxandone (unfaithful.....)
2014-05-21 18:26:00會被亂報成才是連續殺人犯
正當防衛 有可能自己不會被砍死 但打死對方一定會有事
作者:
Alphaplus (do me a favor)
2014-05-21 18:27:00除非你奪刀的瞬間,還在情況危急的你無法控制的時候秒殺
作者:
cwind07 (恐龍時代)
2014-05-21 18:27:00當然會 台灣法官都當民眾是葉問 能輕鬆制住兇手又不傷他
看狀況,若是一刀反擊斃命就可以談,但壓制後虐殺不行
作者:
x61515 (變色龍)
2014-05-21 18:28:00你有槍先開罰...
作者:
Homeparty (認命,知命,然後聽天可也.)
2014-05-21 18:28:00別人拿刀妳空手,法官很難判防衛過當,除非妳拿槍
他還沒殺到人前 可能有罪 殺死人後 現場制服應該ok
作者:
june0204 (june0204)
2014-05-21 18:29:00問個問題以後如果成立自經區能算公海嗎?
作者:
cwind07 (恐龍時代)
2014-05-21 18:30:00制服?講那麼容易 手上又有刀 你不靠武器武力打到他不能起
作者:
cwind07 (恐龍時代)
2014-05-21 18:31:00來 你制服給我看看 武俠片看太多
作者:
scores (男兒當逆天!)
2014-05-21 18:31:00家屬一定會抬棺要你賠償
作者:
SYNACK (雞排咧)
2014-05-21 19:04:00拍拍他肩膀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