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文章] 本版 around14358 濫用檢舉 6th

作者: around14358 (awq)   2024-02-13 23:26:43
這篇除了就我的案件作說明也是就板規本身內容提出建議。
板主若有看到,請耐心看完。
※ 引述《Anonymous. (猜猜我是誰 ? ^o^)》之銘言:
: 第六次檢舉
: 參照以往判例 #1bdu-Lxp (GossipPicket)
: 應予180天水桶

我查了檢舉人提出的這個案例,發現了一件事。
檢舉那位鄉民RRADA濫用檢舉板的人以及中間亂入他的檢舉案的人都是和檢舉我的你同一
個匿名代號。
你在我這一件也是這樣子操作,1/09亂入的人也是你。
就是故意在挖坑給人跳。故意陷害那些"沒有惡意"要濫用檢舉板的鄉民。
我還查到有其他更多受害者。
因為板規二本身內容就寫得容易"誤導"人,如下內容。
針對八卦板及八卦檢舉板相關事務,以日、週、月或年定期間者
其始日算入方便計算。(若你星期一貼,下次只能星期六再張貼)。
鄉民看了板規二這麼"舉例說明"自然會想說只要"照作"就沒事了,也就是"星期一貼,下
次星期六再張貼"。
也就是理解為只要自己有超過五天再貼就不會違規,沒想到照著板規內容寫的作也會有事

沒想到有你這樣利用板規本身的模糊處,故意在別人的檢舉案中亂入,對方因誤解板規一
時不察,你再來檢舉對方濫用。
你已經在八檢板這樣玩好多次了。
板主不知道有無注意到這個問題,應該將板規二寫得更清楚。
板規二不應該是被這種人利用來處罰那些沒有惡意要濫用檢舉板的鄉民。
板規二若不寫清楚點,會繼續被這種人利用來陷害無惡意要濫用的鄉民,結果卻是增加板
主的業務量。

再來是我自己的案子。
這之前也說明過了
我1/01第一次檢舉,
1/13的二次檢舉內容已隔了13天之久,無濫用的故意。
而且內容是回應m板主在我原檢舉文推文判了未達。
這是板規四給予的權利。
‧如板主判定該檢舉文未達標準,欲對板主之處置做出不同之解釋,
可再張貼一篇新的檢舉文,並請於新的檢舉文內說明清楚不接受板主說明之理由。
按板主曾對此說明過
推 lwt501cx: 說明理由或提供新事證 就沒有五天的限制
我看到m板主在我原檢舉文判未達,m板主沒說明理由。
我推測可能是板主彼此對於挑釁引戰宗教團體有無達到板規七的看法不一。
所以我提出證據證明了在之前的判例挑釁引戰宗教團體是違規的。
有其他鄉民因為挑釁引戰基督教會被判水桶。
拿出之前的判例作為證據作說明,這應該也能算是有新事證。
因為m板主並不是那個判例的參與者,他不一定知道有那樣的判例。
這不應該因為有其他人亂入就限制了原檢舉人我按板規四作說明的權利吧。
: ※ 引述《Anonymous. (猜猜我是誰 ? ^o^)》之銘言:
: : 標題: Re: [文章] 本版 around14358 濫用檢舉 5th
: : 時間: Tue Feb 6 01:25:58 2024
: : 第五次檢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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