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文] #1YtHNJX4 MK47 人身攻擊

作者: Francise (棉花羊)   2022-07-26 17:16:39
一、文章標題、連結與代碼(大Q資訊):
┌─────────────────────────────────────┐
│ 文章代碼(AID): #1YtHNJX4 (Gossiping) [ptt.cc] [問卦] 天啊~士林夜市碳烤雞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58656211.A.844.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21 Ptt幣 │
└─────────────────────────────────────┘
二、違規事實:【如:超貼新聞、OP、超貼、引戰,貼出板規可加快處理速度】
板規七
第七條:〔挑釁、謾罵〕
 ̄ ̄ ̄ ̄ ̄ ̄ ̄ ̄ ̄ ̄ ̄
‧ 文章內容含有對特定人物、使用者、特定族群進行言詞侮辱、挑釁、威脅、謾罵、
歧視、引戰之文章,一律退文且加給水桶六個月,自刪文章者水桶一年。
於推文違規者水桶七日。
‧ 前項所說明之特定人物不包含公眾人物、政治人物等,對於非具有本國國籍者
  等族群之謾罵推文不予受理;唯仍需注意刑法相關刑責,勿以身試法。
三、違規人名稱:
MK47
欲檢舉的推文內容
MK47: 可能他確診 吃不出味道啊
在我的推文後,由a27588679與MK47互動對話內容得知,MK47對我人身攻擊。
補充說明:
摘錄司法院判決書
判決書網址:
https://bit.ly/3PUMcUG
"確診"一詞具公然侮辱之意與攻擊意味
備註:
依據八卦檢舉板板規 第二條 本板檢舉人應注意事項 要點
‧ 針對特定使用者進行人身攻擊之檢舉,被侵犯之當事人需於本板實名提出檢舉,以
匿名方式或未提出檢舉者板主群不予受理。
當初檢舉時未確實使用R實名,而是直接輸入自己的ID,因未落實板規使用R實名而不予
受理之虞,故重新跑申請流程,並符合板規實名要點。
作者: lwt501cx (我的天.)   2022-07-26 17:17:00
違規 待判
作者: mother (老木)   2022-07-28 11:46:00
傾向未達 待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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