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議] 建議禁止以「多人」方式檢舉

作者: dean1990 (狄恩院長)   2022-07-20 17:45:45
如標題。
標題以多人方式檢舉,有以下缺點:
一、當事人無法透過搜尋自己ID來回應做辯護,甚至不知道有被檢舉。
二、板主可能會漏掉該ID其實是累犯,給予較輕懲處。
我應該是沒有被以「多人」檢舉過啦,
但看到檢舉多人的文章常常會想到以上兩點。
供參。
作者: chadmu (查德姆)   2022-07-20 18:11:00
板主有水桶紀錄應該比較方便查,對其他鄉民就不好了然後魔王五月就說過這件事了,說最近要修板規,他走了後板主們有什麼想法嗎
作者: lwt501cx (我的天.)   2022-07-20 18:37:00
如果有複數以上 最好是ID能擠進標題裡 這樣被罰的鄉民才好維護自己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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