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婚宴當月被告知訂席失誤

作者: ltfox (Sherrie)   2017-02-06 12:46:44
各位學姐妹們大家好,我是原po
謝謝大家對於兩天前的關心打氣及建議!
今天的發文是跟大家報告這兩天的進度
及公開台南桂田酒店(前桂田中信酒店)所有行徑!
首先先簡述這兩天的協商結果
—>飯店方兩天來無視我們的需求,
與我們協商所提供的選擇與條件皆無改變!
只是一直重複跳針同樣不痛不癢的致歉
及所謂「最大程度的優惠」如前篇所述的選擇!
以下依時間遠近作詳細說明:
2/4(六):由桂田酒店代為聯繫台南晶英酒店重新商討喜宴內容(由於晶英酒店消費及
菜色與桂田酒店皆不同,
加上與桂田酒店並未協商完成,我們還在接洽階段,並未真正簽約下訂)
另補充最後因為張總經理表示他無權答應我方請求,
要等董事長回應指示,我們當下便請他立刻以電話聯繫,
張總經理隔著門板講電話還直指我們態度不佳:「對方態度尖銳,非常伶牙俐齒。」
試問這種情況下難道要我們微笑擺手說:
「沒事兒沒事兒」嗎?
2/5(日):因我們新人們與婚宴錄影團隊有約,前往高雄約談;
我這邊女方家長幫忙處理婚禮相關雜務;
由男方家長繼續與飯店斡旋。
約於上午11點多收到一開始與我們接洽的董事長室特助黃淑宜小姐的致歉訊息
http://i.imgur.com/KZfrC59.jpg
我們的回覆如下
http://i.imgur.com/XHJEOxp.jpg
並告知我們因離婚宴僅剩20天的時間,
一邊親自以電話通知或拜門造訪親友、
與其他飯店重頭重新商討婚宴細節、同時還要兼顧每日工作加班與處理婚宴雜事的情況下

所提出條件如下:
http://i.imgur.com/ustA3Cl.jpg
http://i.imgur.com/FKrr0aJ.jpg
*這邊編輯回應網友所言70萬元的疑問
一開始在還沒接洽到律師時
無助的我們怎麼翻找合約中
都沒有找到關於飯店方違約的說明
只好先用消費者的條約如下(*編輯圖片網址)
http://i.imgur.com/Mg54TA1.jpg
單純是認為消費者是這樣付費,
那麼飯店方理應這樣賠償。
當時坦白說真的也不清楚這樣是否合理,
所以我們後來詢問律師之後才提出最後的妥協方案。
桂田酒店在約6:30左右由我方主動電話聯繫,請對方回電。
才有前一日出面接洽,並提出離譜補償方案的張總經理,以電話聯繫男方家長。
(因錄音檔長達30分鐘檔案較大,稍後會提供網址供大家參考。以下由我事後細聽電話錄
音將內容整理敘述,若有不實,願接受指教。)
張總經理不斷跳針道歉,
跳針提出仍希望我們改成晚宴並提供85折優惠,依然被我方拒絕。
之後繼續跳針說不能提供我們契約內容的挑高8米,可容納超過50桌位的新館國際廳。
改以高僅3.6米、最多僅可擠下45桌位的舊館羅馬廳,並提出剩下桌次安排在飯店另營的
自助餐廳,以遠端視訊方式與會場連線、
再加上依然羞辱人的雙人總統套房招待一晚來打發我們一年多前就下訂金定好的契約!
我方依然拒絕
(前一天談了整整一天都是這樣條件已被我方拒絕,隔天給桂田內部時間處理,到傍晚
提出的條件依然沒有任何改變!!!)
男方家長只好重提原本訴求,希望桂田酒店賠償契約原訂的國際廳低銷70萬元。
張總經理竟矢口否認沒有所謂低消70萬,只有所謂低消45桌!
我方詢問一桌最低價位為何,張總經理說他不清楚,
我方告知從一開始我們所知的喜宴桌菜一桌便是12999+10%
(這點若有其他在桂田舉辦婚宴的學姐們願意一同提供證據,我們感激不盡!)
若依張總經理所言45桌便約64萬元!
張總經理竟說一桌八九千元的菜桂田酒店也是可以接受訂單的!!!
至此我方已不知如何續談...
只好再提供最後一個妥協方案
1. 依照法律規定將訂金4萬元因桂田不能履行契約雙倍退還
2. 在另外酒店舉行婚宴菜色因為要符合原本桂田菜色水平需要加價升等,以及服務費一
成的部分由桂田酒店支付
3.新人及雙方家長因近日需投入大量時間精力通知拜會親友及重新商討婚宴細節,與新秘
、攝錄、主持、場佈所有人員聯絡調整,甚至暫時無法投入工作,精神與體力不堪其擾!
請桂田酒店一戶支付十萬元賠償金金。
由於張總經理說他權限不夠,須再上呈。
最後我們請桂田於今早11點前聯繫我們。
2/6(一)11點:line 中接獲張總經理致歉信
http://i.imgur.com/eXnySYL.jpg
隨後助理打來說明
依舊跳針是這些「優惠條款」!!
請各位學姐妹們一同轉發桂田酒店無理敷衍的行徑,
以免更多新人受害!
因時間緊迫,若有措辭不當等等錯誤請各位海涵。
真心拜託並謝謝大家(鞠躬)
※ 引述《ltfox (Sherrie)》之銘言:
: 第一次手機發文且現在心情很崩潰,
: 若有格式錯誤或不便閱讀請見諒。
: 我的婚期是在今年2月底,
: 去年初便已下訂金4萬元,
: 去年11月也先在同知名飯店試菜。
: 在今天應人員要求再度前往飯店商討喜宴細節時,
: 才被告知因訂席作業疏失,跟別組新人強碰。
: 飯店方面提供的選擇是:
: 1. 換至小廳勉強擠擠(但因我們為男女合請,
: 桌數較多,
: 實在不願意賓客很辛苦地勉強用餐,故否決)
: 2. 將我們的午宴改為晚宴
: (但現在更動便會大幅影響賓客意願與人數,
: 增加人數統計困難,更何況是已經下訂的新秘老師、錄影、攝影、佈置等根本無法改時

: !尤其2月底又是連假,故也否決)
: 於是我們提出別的方案,
: 請飯店協助聯繫,到別的飯店宴客
: 再由我們雙方在宴客前,
: 每天瘋狂打電話及親自拜會通知親朋好友
: (長輩朋友們大部分是不會使用line或臉書等)
: 目前便是以採取這個方案的前提下,
: 在跟飯店方作討論。
: 而飯店提出的補償方案僅是
: 訂金還雙倍 及 總統套房一晚雙人招待。
: 除此之外再不願給予任何補償、
: 亦不願將總統套房住宿費用折現。
: 為了保障自己權益,
: 我最後在經飯店方同意下進行錄音,
: 殊不知他們竟反過來對我們錄影!!!
: 先不論今天因討論此事花費整整一天的時間,
: 在婚期如此接近時也有非常多瑣事,
: 同時還要兼顧上班養家,
: 並且肩負房子整修監督,
: 還要另外擠出大把時間與親友聯繫!!
: 一個南部知名飯店的作法與誠意竟是如此,
: 令人無比寒心!
: 想請問板上各位學姐妹們,
: 不論是法律方面的知識提供、
: 或是對與飯店的交涉方法,
: 若有好的意見都請不吝告知!感謝不盡!
: 無論如何事後都會發文告訴大家後續發展~
: 也方便以後不幸碰上的新人參考。
: 另,我們簽的合約是只有寫新人毀約應負賠償責任的部分,並無飯店方的責任。
: 及,請強碰新人妥協讓出的部分,
: 目前是不太可能。
作者: lisa06292000 (小倩)   2017-02-06 14:56:00
原po最後一個方案很合理啊 這家酒店怎麼回事?!可歸責於債務人之事由致給付不能,得請求損害賠償!
作者: smallcloud02 (smallcloud02)   2017-02-06 15:59:00
加油!希望你們得到應有的補償!
作者: blueberrysun (說的永遠比做的還簡單)   2017-02-06 18:42:00
原PO有考慮當天拜託朋友去看一下到底是誰宴客嗎?真的覺得是接到"貴賓",飯店才會肆意毀約
作者: michelle1007 (Michelle 彥彥)   2017-02-06 20:15:00
太誇張!原po加油~
作者: melodyofrain (寶嘉康蒂娜)   2017-02-06 21:38:00
幫高調
作者: sapphirebaby (藍寶貝)   2017-02-06 23:19:00
千萬不要換成羅馬廳阿~那裏擠不下45桌的參觀羅馬廳的時候小姐說最多27桌 怎麼可能擠45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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