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與Queen mary 官司總結

作者: chrislove051 (Christine)   2015-01-14 16:06:19
(詳細經過請搜尋我的ID)
歷經了三年的纏訟,總算得到答案!
雖然這三年每次要下高雄開庭很肚爛
光是車錢和請假工資就超過上萬...
但算了....至少官司總算結束。
我獲得不起訴處分。
處分書上有些引條可以給有遇到消費糾紛的各位參考
http://ppt.cc/5Jxg
(公司名稱和地址不算個資法喔!)
http://i.imgur.com/UsF2q33.jpg
http://i.imgur.com/ToK0dgI.jpg
http://i.imgur.com/grHeMTW.jpg
http://i.imgur.com/QnyRbdL.jpg
這次官司給我的心得是:
1.如果事情確實發生,如實表述
不要擔心被告。
提告是所有人的權利,
但告不告的成又是另外ㄧ回事!
我沒有請律師~
當初是打算被起訴後在請律師處理
但這之中我都有去詢問律師該注意的事項
該提供的證據
權益是自己的 必須自己先搞清楚!
2.反推文不要有情緒性字眼,
不要有自己的腦補預想文,
只要如實詳細描述事發經過就好。
3.你永遠不曉得會遇到什麼態度的廠商,
為以防萬一,
所有交易或對話紀錄自己都要先留底。
有糾紛時這就是證據!
4.我從事情發生後,不斷的搜集資料
證明自己並非同業惡性競爭!
證明自己是有花錢的消費者!
證明自己真的是要結婚的新娘!
證明自己是用了該牌安瓶後有過敏症狀,
但我有強調是"個人經驗"
5.為了這場官司,
我也在網路上搜集了很多該公司產品的使用心得,
只能說...嗯....well....(我沒說不好用喔!)
多看看"真實的心得文",多比較,
再決定自己適不適合使用。
皮膚科醫師也說了,
安瓶本來就不是保養必須品!
http://ppt.cc/FQXH
到底需不需要多花這筆開銷,
各位可多做評估!
6.有網友也遇到同樣事情,
狀況和我差不多....
祝該網友也能順利解決官事,
就當去見習台灣法院開庭流程吧!
以上小心得供板友參考
作者: chrislove051 (Christine)   2015-01-14 16:23:00
z大,沒有以原就被這件事!這案子我申請了兩次要轉回台北,還申請ㄧ次遠距視訊開庭,都被駁回。檢察官很明確的和我說,準不準不是我說了算,對於這件案子,就是不準調回台北!
作者: Princess0827 (小開薰)   2015-01-17 22:29:00
辛苦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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