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情] 12/27(六) 結婚日子 遇到補上班....

作者: caca ( ~~~ 喵 喵 口苗)   2014-10-21 21:17:17
※ 引述《ken24griffey ()》之銘言:
(部份原文恕刪略)
: 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修正版)
: 不過發現
: 底下有一段文字,感覺起來是跟12/27補班是有衝突的地方
: 摘錄「政府機關調整上班日期處理要點」部分規定
: 103年10月21日院授人培字第10300503331號函修正
: 六、
: 人事總處應於每年六月三十日前,公告次年之政府機關辦公日曆表。
: 但有特殊情形時,得予延後於八月三十一日前公告。
: 第六點!!!
: 今年831大限已過,憑什麼可以更改公日曆表
: 不知道我有沒有看錯什麼或是有理解錯誤
: 謝謝
我覺得你理解沒錯,但對該條文的日期有點疑問,
故找到這篇 http://tinyurl.com/moccxf5
行政院 103 年 4 月 18 日院授人培字第 1030030629 號函修正
六、人事總處應於每年六月三十日前,公告次年之政府機關辦公日曆
表。但有特殊情形時,得予延後於八月三十一日前公告。
由此可知,原本的要點只提到6/30,
直到今年4/18才為應實務作業之需,增訂8/31。
不論是6/30或8/31,今天行政院的公告都是自打嘴巴。
我想,我們都沒理解錯誤或看錯什麼,
而是政府腦殘自己無視自己制定的要點與公告!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