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給不取貨的人教訓的方法

作者: ganbaday (低調)   2018-02-22 18:17:43
一、若你是業者(國稅局認定)
也就是常態性賣的,那麼網購七天猶豫期的運費損失,抱歉,你得承擔
86小舖曾有一個客人買了225次不取,提告,還輸了
(刑事庭輸了,但我覺得民事庭應該會贏,因為對方還開一堆假帳號購買)
跌價150那種算小事,有些業者賠起來幾千幾萬在賠。
業者如何因應? 將這些風險成本,加在價格上,讓好客人吸收成本。
這就是台灣法律,讓乖乖的客人出錢,來養不乖的客人
你以為costco為什麼要調漲會員費? (苦笑
二、若你是二手賣家,只賣這一次 (二手專賣店不算)
你不屬於消保法中的業者,唯一法源是民法,買賣契約不限制約定型態,
甚至口頭講講,達成要約都算數(舉證是另一回事),只要談妥了就必須履約,
任何一方若違約須賠償對方因此產生的一切損失。
所以你可以舉證包裝成本、時間、運費等提告,民法是一定贏,
但跑法院的時間成本,因為訴訟是人民的義務這樣,所以這些時間不算。
這也是為什麼奧客這麼多,因為你討個500元都補不回請假一天的損失,
因此99%的人都不會提告,奧客受不到教訓,當然就...
至於刑法毀損罪,這條的構成要件,必須為惡意,也就是他故意要害你的,
如果有跡象可循那麼確實可以告。
警察不受理可以打110,他就沒辦法推掉了。
因為警察無權決定,只有檢察官能(這也是有人能告幾百個推文者的原因)
但是確實是惡意的才這麼做,因為你做筆錄兩小時、跑法院一天,都不只這150
而浪費的國家司法資源更不止五千元(警察、司法官都好貴的)
三、正確的解決方式
不要使用貨到付款,可以讓他先匯款給第三方拍賣平台(也保障對方不詐騙)
接下來回答前面神串推文的問題
Q.為什麼不能退?
A.因為對方不是職業賣家
Q.可是家人朋友勸退,後來反悔該怎麼做?
A1.收下再轉賣,信用值千金。
A2.道歉、賠償賣家損失(不只運費)
A3.讓自己失去信用,且有被告的風險(機率很低就是)
其實一開始不會那麼難看的,真是....
賣家確實是浪費時間在你身上了,你誠摯道歉,讓他心情平復一點,不就沒事了?
跟家人朋友之間不守信用,頂多被當講幹話而已,
跟陌生人不守信用,你以後永遠被當次等公民
你賣東西,別人會懷疑有鬼,你買東西,別人會怕你搞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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