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samok (☺☺☺☺☺☺☺☺☺☺☺)
2018-05-25 19:22:11謝謝雄拔 我咀嚼一下
※ 引述《DrBear (老熊)》之銘言:
: 精神損傷很不容易界定的
: 不過你到處痛也應該要去看醫生拿收據
: 不然說法站不住腳
: 然後要說因為受傷沒辦法上班要賠償損失
: 這個也要提出扣繳憑單做證據
: 至於車車沽價就更慘了
: 法律規定恢復原狀,沒有規定一定要用新的
: 而且你的零件什麼的,告上法院是要依折舊條件算錢的
: 所以在車禍後
: 討論賠償是一件令人討厭的事
: ※ 引述《samok (記者只會抄公社低卡記錄7)》之銘言:
: : 爸爸竟然說要我留活路給人家 說什麼人家也是甘苦人- -
: : 說什麼車車估價報24000 人家願意賠20000一次結束
: : 他不知道我的帽帽要3000 上班一個月8140
: : 我要跟人家要個30000不為過吧 尤其我現在身體這麼痛- -
: : 我精神損傷搞不成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