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常昊微博吐槽“被出書” 棋譜著作權該

作者: aaaba (小強)   2016-05-17 11:32:27
常昊微博吐槽“被出書” 棋譜著作權該歸誰?
http://sports.sina.com.cn/go/2016-05-17/doc-ifxsenvm0486721.shtml (多圖)
新浪體育訊這兩天,微博上關於棋手棋譜所有權的事情引發熱議,一家名為蜀蓉棋
牌書社的組織(注意不是大家熟知的蜀蓉棋藝出版社),蒐集印製了一套名為《世
界豪強選集》的棋譜合集。然而據常昊等棋手透露,這套圖書並未得到棋手們的授
權。於是關於棋譜歸屬權的問題再度進入大家的視線。
謝赫不知《謝赫對局集》
事情的過程很巧合,一位棋迷在網上看到了一本名為《碎石——謝赫選集》的圖書
(《世界圍棋強豪精選集》其中一部),於是就網購了回來。後來這位棋迷聯繫到
謝赫本人(可能是想請簽名留念),謝赫卻對這本書毫不知情。棋迷與圖書推廣者
詢問才知道,這套圖書是“內部資料”,並非正式出版物,60塊的價格只是印刷的
工本費。而且這位推廣者還表示自己並非圖書銷售者,只是幫助朋友宣傳而已。謝
赫本人對此事並不太在意,但棋迷有些替棋手不平。不過這位推廣者表示:“這套
圖書有古力和常昊的授權。”從網店上看這套圖書的出版商名為:蜀蓉棋牌書社,
與大家熟知的蜀蓉棋藝出版社非常相近。
關於棋譜版權的事情,此前也有過爭論,但因為沒有相關的詳細法律規定,最後不
了了之了。這位推廣者表示,圖書上特意註明了是“內部資料”,不涉及法律問題
,這是他們諮詢過法律專家給出的結論。
常昊微博吐槽“被出書”
第二天,劇情發生了戲劇性的變化。著名棋手常昊微博轉發了此事,表示:“這個
出版社把知名棋手的書出了個遍[汗]從來沒有打過招呼,無意中才知道自己還有這
本書[哼]” 。一下子事情變得有些尷尬,這套《世界圍棋強豪精選集》涉及的並
非只有中國棋手,還有小林光一、趙治勳、崔哲瀚等外國棋手入選,不知道他們知
道了作何感受。
李喆也轉發微博表示:“棋譜的版權歸屬目前尚不明晰,棋界應尋求知識產權法方
面的專家幫助界定,希望這件事能形成推力。另一方面,棋手單純醉心於棋道,在
社會交往中處於弱勢。明星棋手的權益都未得保護,普通棋手更是如此。”
這位棋迷則幫助棋手把維權進行到底,正式向出版總署投訴這套書籍屬於非法出版
物。可能就像那位推廣者說的,走法律途徑這件事恐怕沒什麼結果。但情理法,於
情,出版謝赫的棋譜集,知會一下棋手本人總是人之常情;於理,既然是內部資料
,為何要推廣和網售;於法,故意鑽法律不健全的空子,是不是應該加罰?
背景資料:60元的工本費貴不貴?
小編同樣在網上搜索了《李世石自傳》,定價都是25塊左右。《世界圍棋強豪精選
集》每本都在50至60元,裡面大都是棋譜講評,確實比較專業,一般人看不懂。
棋譜是不是有版權?
職業棋手梁偉棠九段曾提出這樣的設想,棋譜能不能申請版權?“棋譜是棋手的作
品,就好像歌曲是音樂家的作品一樣,音樂作品有版權保護,棋譜為何就不能申請
版權保護?現實情況是,這邊棋手在比賽,那邊同時在網絡直播,全都是無償使用
,網友們可以隨意觀看,好像已經習慣成了自然。”
沒有造血功能,純靠企業輸血,圍棋就始終成為不了一個一流的行業,日本圍棋的
今天,極有可能是中國圍棋和韓國圍棋的明天,“我思考這個問題已經很久了,可
是也找不到一個明確的答案,也只能是想想而已。”從行業發展的角度上上,棋譜
的版權,比賽直播的版權確實有必要討論下歸屬問題。確實現在圍棋賽事和活動大
多要靠贊助商“輸血”,需要更多的渠道宣傳報導。但如果有一天,圍棋職業賽事
的商業化真的非常成熟了,再來爭論這個是不是就有點晚了?(文玄)
作者: liaon98 (liaon98)   2016-05-17 11:46:00
這個似乎西洋棋那在很久以前爭論過
作者: sck921 (The Fate)   2016-05-17 11:46:00
大家只關心 AlhpaGo,誰在乎棋士生計?
作者: sck921 (The Fate)   2016-05-17 11:50:00
抱歉
作者: staristic (ANSI lover)   2016-05-17 12:29:00
唉…各種「被」
作者: lintsu (真闇の張鈞法)   2016-05-17 12:54:00
我覺得棋譜應該要是公共財,不過被掛名字出書沒經過同意感覺還是很不妥
作者: zeat (L.)   2016-05-17 14:54:00
我覺得棋譜應該要有著作權,就像寫書一樣,寫出來的就是自己的,下出來的棋也應該是自己的。不過圍棋本來就弱勢,如果無限上綱到轉播、講解都要付鉅額費用給棋手的話,可能就沒有贊助商了。但是拿棋手的譜來營利,像是這個新聞提到的出書,我想除了應該徵求棋手的同意,也應該要給棋手出版他著作的費用吧。
作者: wz02022 (Jeter)   2016-05-17 15:54:00
那這樣球賽應該也一樣
作者: ddkkz2003 (eyebear)   2016-05-17 16:18:00
球賽沒有著作權啊,轉播錄影才有日本學說上覺得棋譜沒有著作權的比較多(當然講評是有)未經同意被掛名可用民法姓名權或公平交易法來處理
作者: zeat (L.)   2016-05-17 16:54:00
喔喔,長知識了。
作者: liaon98 (liaon98)   2016-05-17 17:16:00
之前有在台灣的法律專欄 看過有人問這問題台灣的律師回答也是差不多 就是3F
作者: enjoytbook (en)   2016-05-17 17:49:00
不是歸棋院所有?
作者: BRANFORD (請保佑我的父親)   2016-05-17 18:20:00
李世石表示
作者: deathcustom (第三人的到來)   2016-05-18 14:11:00
著作權最基本是屬於下棋雙方,主辦者可以在報名表上加上著作權移轉的條款(例如屬於主辦單位或是贊助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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