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譯] 官方公告 - 對於違規行為的處置

作者: watanabekun (鏡)   2017-08-09 20:35:27
只翻譯下圖中這段。
https://puu.sh/x5Ep4/bacddf26b7.png
禁止使用複數帳號
若確認玩家以各活動或遊戲內物品目標,而使用多重帳號進行遊戲,會施予嚴厲裁罰。
當運營方判斷玩家為「惡質行為」時,可能對會帳號進行無限期凍結或限制部分機能的使
用。敬請察知。
關於上述情事,不只會妨礙到其他玩家,也會妨礙到活動和遊戲的的經營和施行,請勿違
規。
作者: OscarShih (Oscar)   2017-08-09 20:37:00
你只是把標題無限擴大解釋,那以後法規都發目錄不就好了看目錄, OK , 內文寫的都廢話
作者: watanabekun (鏡)   2017-08-09 20:38:00
我都翻了全文,這篇也只寫全文,是有"擴大解釋"什麼你要論述就把內文解釋成"官方沒有明文禁止多重帳號"來看看啊?
作者: rsstar   2017-08-09 20:44:00
ptt也禁止多重帳號 結果呢
作者: watanabekun (鏡)   2017-08-09 20:45:00
PTT一個人可以依法申請五個帳號......
作者: rfvbnhytg (error)   2017-08-09 20:45:00
PTT沒禁吧??
作者: sudekoma (′・ω・`)   2017-08-09 20:49:00
推翻譯和觀念宣導。
作者: zanmarouga (肥貓)   2017-08-09 21:01:00
https://goo.gl/3sXhpP官方回覆 不同入口的帳號不會被判定為多重帳號
作者: jk182325 (萬里花我老婆)   2017-08-09 21:22:00
紅明顯,遊戲內物品就半水啊,還要爭什麼
作者: soniclin (僕人)   2017-08-09 21:30:00
假翻譯真鬥嘴 不愧是本版兩大亂源
作者: OscarShih (Oscar)   2017-08-09 21:32:00
我沒回這篇就是覺得討論還分2篇戰幹嘛...
作者: zanmarouga (肥貓)   2017-08-09 21:37:00
事情都解決了才出來嘴阿不就好棒棒...
作者: legnaleurc (CA)   2017-08-09 21:47:00
持有不同帳號和用這些帳號可以做什麼應該是不太一樣的
作者: zanmarouga (肥貓)   2017-08-09 21:51:00
從官方回覆來看 不同入口的帳號不視為多重帳號 所以不會有拿來做什麼問題 除粉非你做的事本來就違反其他規章
作者: a90811 (Nodreamer)   2017-08-09 21:52:00
嗯 看起來官方沒禁止多重帳號 但是禁止多重帳號的某些用法應該是這樣解讀吧?
作者: legnaleurc (CA)   2017-08-09 21:54:00
我個人是像樓上這樣解讀, 不過看起來這不是多數意見
作者: watanabekun (鏡)   2017-08-09 21:56:00
或許可以理解成多帳號各玩各的無交集無罪吧以前有些網頁遊戲也是能多帳但有資源交流就ban
作者: jackervator (jokerlin)   2017-08-09 21:58:00
歐 如果這樣解讀的話 就會變成由於你拿分身獲取其利益這樣 因而試用這篇的內容這樣嗎
作者: zanmarouga (肥貓)   2017-08-09 21:59:00
個人解讀官方態度應該是:多重帳號我懶得管 但是你太誇張我隨時可以出手 有點類似微罪不舉的概念 畢竟多重帳號本來就一直不好處理 不過不同入口這塊官方信都說不判定多重帳號所以要鎖只能因為其他原因ex:外掛 非法行為之類的再簡單點就是 不同入口不是分身 不能用分身規章下的條款判
作者: legnaleurc (CA)   2017-08-09 22:02:00
@jackervator 是. 我會回在這篇是因為上一串有點失焦了, 舉證難度不是重點@zanmarouga 我看那篇推特的圖, 好像只有說不同入口的帳號可以一起用, 沒說不算分身吧
作者: zanmarouga (肥貓)   2017-08-09 22:12:00
我的解讀是不違反規章=不視為分身啦 不過真意確實只有官方知道就是了...
作者: kksula (阿曉)   2017-08-09 22:32:00
嘴那麼多 把你PTT分身給砍了再來講 煩不煩
作者: sopare (手帕)   2017-08-09 22:36:00
PTT本來就可以有分身啊 這是對人不對事了吧?而且那跟這次GBF的討論又沒關係
作者: kksula (阿曉)   2017-08-09 22:41:00
那又怎麼樣? 對人就對人阿 你們還真有耐性 在下佩服
作者: jackervator (jokerlin)   2017-08-09 22:43:00
額 拜託小心不要踩到版規 即使原po很有爭議
作者: zanmarouga (肥貓)   2017-08-09 22:47:00
其實我真的不懂連討論都沒參與還跳出來針對人嘴到底怎麼好意思 而且這次確實有把問題點出來不然也不會有後續這麼多討論了...
作者: DillMichel (NO)   2017-08-09 22:52:00
所以我想問官方到底禁止啥行為啊?
作者: kksula (阿曉)   2017-08-09 23:01:00
這有啥好討論的 都是CY說的算阿
作者: bleem1127 (閒閒無事之人)   2017-08-09 23:06:00
好,再開一篇定義惡質行為
作者: kksula (阿曉)   2017-08-09 23:06:00
你得到我的點了
作者: gohst1234 (阿龍)   2017-08-10 02:57:00
或許是開分身踢罐子吧
作者: fec (皆城乙姬)   2017-08-10 11:16:00
雖然是禁止事項但是沒罰則 不就這樣而已嗎..可以引申成沒禁止也是蠻厲害的啦
作者: zanmarouga (肥貓)   2017-08-10 11:42:00
要怎麼理解成沒罰則我還真好奇w
作者: appshjkli (貓肉球)   2017-08-10 11:48:00
嘴嘴
作者: moonwave (離)   2017-08-10 13:13:00
官方說法確實是在打太極 為的是成本考量或長短期營收 至少根據他們蒐集到的資料或高層判斷是如此 在商言商也不意外 但版不需維護CY利益 當然也不必死跟著規範走所以重點是版對自己的定位 是要現實人力考量還是高道德更世故一點就是學CY不講白 省事也不會臭掉lol
作者: prpr   2017-08-10 13:42:00
還好我都用合法的雙帳號玩法(?)
作者: watanabekun (鏡)   2017-08-10 13:50:00
我覺得上面m大說到核心了 這就是最實際的解法
作者: eyes8168 (無念無想)   2017-08-10 13:59:00
問題在於,版規處理是要公開對版眾負責的今天你有踩到線的可能,怎麼處理只有你和CY自己知道所以他要不要公開講清楚其實是有模糊地帶問題版規不同,你寫的有問題輕則鑽漏洞重則上組務案例的判因與判決是否公開會有決定性的影響
作者: zanmarouga (肥貓)   2017-08-10 14:26:00
說是對版眾負責其實頂多就版規怎麼寫就怎麼判罷了 目前修完的版規應該算是照現有依據能訂出來的了 反正後續要是官方態度有變化或發現問題也可以再討論做修改就好
作者: watanabekun (鏡)   2017-08-10 14:42:00
板規訂太細只是拿石頭砸自己腳而已,只列大要+板皇條款才是最佳解制度板規是板主權限,一般也不會因為這樣上組務
作者: eyes8168 (無念無想)   2017-08-10 14:52:00
說個笑話,版皇條款,因為版皇被鬥到臭掉的可不少制定本來就不會上,會上的都是判決有爭議的你留下的模糊空間越多就是讓人挑戰而已但我同意Z大的說法確實訂太細只是砸自己腳,但該明確的部分不明確留下一些讓人挑戰的空間也沒什麼意義
作者: watanabekun (鏡)   2017-08-10 14:59:00
會被戰是人望問題。我說應該很有說服力吧(笑)
作者: zanmarouga (肥貓)   2017-08-10 15:00:00
其實渡邊建議也不是全無道理 我也是認為版規不要訂太細跟版主裁量權一定要有 只是那個中間點很難抓...
作者: watanabekun (鏡)   2017-08-10 15:01:00
一直有一派增加板規細節而縮減版主裁量權的意見喔
作者: zanmarouga (肥貓)   2017-08-10 15:01:00
這種問題要不就是靠時間累積經驗慢慢摸索 要不就是多幾個版主互相合作兼制衡 只是兩個都不簡單w
作者: watanabekun (鏡)   2017-08-10 15:02:00
不過我覺得那基本上是air player的癡人說夢罷了...
作者: eyes8168 (無念無想)   2017-08-10 15:05:00
其實問題很簡單啦,基本上你不明寫就是自己要知道標準在哪,然後哪天被挑戰能說出個所以然論證不夠明確就是等著被戰標準不一執法不公顆顆版主裁量權是個很微妙的東西,使用不慎很容易有問題我在隔壁版就碰過檢舉公然引戰,結果A版主回信說PASS幾分鐘後B版主因為同事件收到另一人檢舉桶他,顆顆
作者: watanabekun (鏡)   2017-08-10 15:09:00
被戰的必要條件只有一個,就是對方要戰你
作者: eyes8168 (無念無想)   2017-08-10 15:09:00
有些東西也出來就只是為了幫未來先打預防針哪天你要裁量權的時候比較有站得住腳的東西可以靠
作者: watanabekun (鏡)   2017-08-10 15:10:00
除非有未來視不然哪個牌子的預防針都不會有什麼卯月
作者: eyes8168 (無念無想)   2017-08-10 15:14:00
對方要戰你?我可以依據這段話推論你上組務只是想戰杯特嗎?你以為想戰就戰的成哦,不要被人當笑話看就不錯了
作者: watanabekun (鏡)   2017-08-10 15:18:00
(笑) 我還是期待你出來參選板主
作者: eyes8168 (無念無想)   2017-08-10 15:37:00
當版主給你挑戰版規嗎?這餌太明顯了不太好哦
作者: kksula (阿曉)   2017-08-10 16:36:00
這餌也太爛 www
作者: watanabekun (鏡)   2017-08-10 19:09:00
你想像中的渡邊好像比本人還要邪惡或者無聊...XD
作者: gnawnoraa (成語)   2017-08-10 22:41:00
第一種人,我就是不想開分身,因為懶,就算開了也是拿來止手癢第二種人,想開分身又不想開,開了又擔心有問題,只好來阻止一下那些開的很爽或者勸退本來想開分身的人第三種人,我就是要梯罐子,所以你懂的樓主很明顯的就是
作者: watanabekun (鏡)   2017-08-10 22:53:00
第四百七十六種?
作者: hollowland (顛倒鐘)   2017-08-11 09:28:00
這個嘛... 講難聽點這個想像中的渡邊好像偶爾會出現像上次你進桶我就覺得你根本暴怒的莫名其妙
作者: Hotchkiss195 (天母魯蛇)   2017-08-14 09:29:00
難得覺得渡邊說得沒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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