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海外所得申報會被要求說明來源嗎

作者: MozeIII (Moze)   2025-03-01 14:47:51
我只講你的錢從頭到尾都是乾淨可以溯源的前提,你這狀況就是贈與未依規申報,核課期
間是七年,依法應由納稅義務人申報繳納之稅捐,未在規定期間內申報繳納者,自規定申
報期間屆滿之翌日起算。
你就自己算規定申報的最後一日的隔日起算7年,滿期就逾核課,哪來一堆鍵盤稅務人員
講的事情?
另外注意的是你的行為是單純未依規定申報還是有其它不正當行為,如果是前者就沒事,
如果是後者稅局雖然沒得罰但可能會告發移送地檢署。
你要提供的除了你買的保單,你還要提供你那100萬美元是哪裡來的,每個環節都要提供
可以被驗證的「證據」。
你不要再去做額外的被保險人或受益人更動,以免造成更多問題。
更多細節你就自己花錢找個會計師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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