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海外所得稅問題

作者: hsnuwly (小字)   2025-02-13 00:19:30
對剛接觸「海外所得稅」的各位板友
可以上網找「所得稅基本稅額條例」和「個人所得基本稅額申報表」
從頭到尾看完,就會比較了解了
以下的例子,只針對常見的「國外股票」海外所得舉例,不包含其他被算入的項目。
不保證絕對正確、完整。請勿作為投資的依據。請自行詳閱法規。
一、什麼是所得
「所得」指的是「增加的部分」
銀行定存,利息是所得,本金不是所得(跟國內所得稅一樣)
存股,領到股利是所得,股票本身不是所得(跟國內所得稅一樣)
(美股股利被扣繳30%,我就略過,有興趣自己查)
買股票賺價差,賺到的價差是所得,當初購買的成本不是所得
^^^^^^^^^^
(所得稅法4-1特別規定,國內的證券交易所得停止課徵所得稅,所以大家可能比較不熟)
當然,直接看券商年度對帳單是最方便的方法
不要看到未實現損益那裡去。
還沒賣的股票,你的價差獲利就還沒有「實現」,所以所得是 0
二、這些是哪一年的所得呢?
是以「賣出交割」的那一天計算
2020買進的股票,一直沒賣,價差的所得= 0
2017買進的股票,中間不動,2024賣出,賺到的價差算是2024的所得
(至於每年領到的股利,是各個年度得的所得)
我不確定你的券商年度報表,是以賣出日還是交割日紀錄
如果有在12/31賣股票的,可以自己觀察一下
三a、什麼是海外? (2/14修改)
海外是指國外、香港、澳門
(不含大陸,大陸算是我國領土,大陸所得算國內所得)
(香港澳門也是我國領土,但在1997/1999以前是外國,所以稅法這裡繼續把它比照外國)
三b、我的海外所得是多少? (2/14修改)
海外所得 = 海外薪資、海外利息、海外營利所得(股利)、海外財產交易所得(價差)...
分類方式與國內所得的10類一樣 (所得稅法第14條參照)
海外所得和原本的綜所稅一樣,是以「申報戶」為單位
所以你申報撫養已退休的岳父前,最好先問一下他是不是老年股神
在填「基本稅額申報表」的時候,記得所有海外所得都要填在「海外所得總額」那欄
不要填在「有價證券交易所得」 (這主要是給國內未上市股票用的)
法律有特別規定,每戶每年,海外所得未達100萬元者,免予計入。所以
海外所得如果不到100萬 → 就視為0
海外所得如果是 101萬 → 那就沒變,仍然是101萬
(可參考所得基本稅額條例第12條第1項第1款)
四、免稅額是多少?
並沒有「海外免稅額」這種東西!
750萬是 (國內+海外)的免稅額
(詳細可參考所得基本稅額條例第12條、第13條)
如果你的國內綜合所得淨額是500萬,海外所得是249萬
加起來不到750萬。你看到這裡可以結束了,不用申報。當然更不用繳。
可以參考所得基本稅額條例第3條
至於有人說,超過100萬就要申報
推測他們可能是想要避免之後匯回時,被誤會是應稅所得?我不確定
我沒有相關經驗,還請板友補充
五、超過免稅額就要報稅嗎?
好像是耶。可以參考所得基本稅額條例第3條、第5條
你除了原本的綜合所得稅申報書,還要填個人所得基本稅額申報表
六、超過免稅額就要繳稅嗎?
如果你的(國內+海外)所得是760萬,那要繳多少稅呢?
暫定基本稅額算法 = (760萬-750萬)*0.2
但別忘了,你應該本來就有繳綜合所得稅
你真正要繳的稅是 max(綜合所得稅 , 基本稅額)
所以你如果本來就繳很多綜所稅,有可能基本稅額是不用繳的
以上淺見,寫得不完整,還請各位自己查法條
可能有錯誤,請多指教
作者: alex1973 (alex1973)   2025-02-13 00:48:00
觀念寫得算清楚正確, 先推一下海外所得百萬才要申報的部分, 我補充一下個人作法我到後來無論多少只要海外所得是正的, 即使沒超過一百萬也都報, 這是 ok 的, 單純只是為了留下國稅局的報稅紀錄方便以後如果大額要匯回來, 就有資金來源的證據了只是有備無患, 不然其實海外券商如果有 VISA debit card拿來刷或者提款, 對國稅局而言根本幾乎等於隱形, 只是怕萬一有要大額匯回來 (突然想買棟豪宅......), 方便作業
作者: veniesbetty (這就是人生阿)   2025-02-13 11:00:00
推分享,謝謝!
作者: oldman1975 (笑問伊人何所思)   2025-02-13 12:48:00
推清楚正確
作者: BarryDale (just pass by)   2025-02-13 12:50:00
推推確認一下,750萬是夫妻一起算吧?非個人
作者: lovy (誰說太陽會找到月亮)   2025-02-13 13:39:00
作者: Cathay (前意識潰堤)   2025-02-13 14:09:00
蠻清楚的
作者: Tonnny (^~^)   2025-02-13 15:25:00
推,清楚
作者: Friday (i got you )   2025-02-13 16:17:00
謝謝
作者: heavenbeyond (如果在天堂)   2025-02-13 16:37:00
推整理!建議本篇加入精華區!都2025了,還是一堆以為「海外投資收益有750萬免稅額度」,真的是讓人很無言。如果連這麼基本的規則都搞不清楚,真的...請不要投資任何東西。
作者: Kennyfs (肯肯)   2025-02-13 17:32:00
其實我一直很好奇匯率問題,所得要用 美金所得×(年底?)匯率+本金×年初到年底的匯率變動 來算嗎?其實這邊的本金因匯率變動的部分又不太好算,畢竟年中也會匯入匯出。
作者: ragochen (AOSP)   2025-02-13 17:35:00
超過100萬就要申報,是政府規定的
作者: bnn (前途無亮回頭是暗)   2025-02-13 18:04:00
國稅局有個台銀平均匯率參考表 有年度平均也有每月的難以計算的就一律用全年平均 你覺得你虧了就用每筆小額的國稅局懶得理你差那一點 大額的隨便啦他另外算了匯差跟你不同叫你補稅再補
作者: QuakerH (蔣二毛)   2025-02-13 18:18:00
認真推,好文~
作者: GX90160SS   2025-02-13 18:58:00
有沒有可能是本來就知道細則 只是講750免稅比較好簡化重點是750不夠賺不夠多才會糾結在750這數字
作者: cosmite (K)   2025-02-13 19:35:00
作者: woomay923 (顆顆)   2025-02-13 19:51:00
謝謝分享~
作者: goliathplus (No Comment)   2025-02-13 20:29:00
海外750免稅的說法是 概算一下算上國內所得跟所得稅會發現其實邊界差不多就在750
作者: silveriii (多說無益)   2025-02-13 20:29:00
作者: f11IJ (f11IJ)   2025-02-13 22:16:00
我今天才知道在中國收入算國內所得...中國是我國領土 這個我國領土想要攻打我國 XDD
作者: kkf (kkf)   2025-02-13 22:17:00
解釋清楚,推一個
作者: BabyWolf (閒愛孤雲靜愛僧)   2025-02-13 23:05:00
作者: ragochen (AOSP)   2025-02-14 02:07:00
https://www.rdcpa.com.tw/news-detail-3001448.html之前查的時候,很多都是解釋100萬就要申報,超過750應該要繳稅,我印象中(不確定)報稅軟體好像也有提醒….但也許你是對的,只是我近年來都會是大於 750,所以也沒這個模糊地帶需要煩惱了XDhttps://i.imgur.com/Lkltdqe.jpeg您是對的,基本所得沒超過750萬應該是不用申報
作者: wulimaca (Maca)   2025-02-14 10:59:00
推整理!
作者: jimpon (kobe11)   2025-02-14 11:42:00
好文推
作者: GX90160SS   2025-02-14 18:13:00
這樣看起來以前討論很多的板上資訊也不見得是對的(超過100萬要不要申報這件事)
作者: sonnyc (sonny)   2025-02-14 19:26:00
不過報也是為了以後匯回比較沒問題
作者: wen12305 (偏鄉替代役)   2025-02-15 12:17:00
婚前兩人都有750,婚後兩人合計750,是懲罰結婚的人嗎?
作者: abyssa1 (abyssa1)   2025-02-15 14:35:00
是 不過稅法懲罰婚姻之前被判違憲 基本稅額應該也一樣所得稅法中的「懲罰婚姻條款」,被司法院大法官會議宣告違憲! 司法院大法官會議昨天作出釋字第696號解釋,認定所得稅法第15條第1項規定,夫妻「非薪資所得」應合併申報且合併計算稅額的條文違憲,牴觸憲法第7條「平等原則」,最慢應於兩年內失效。所以再來申請釋憲的話應該穩穩的違憲
作者: kslman   2025-02-15 17:51:00
十年過去了,政府還是在懲罰婚姻國民年金也是,懲罰婚姻然後通姦除罪化,可見在立法的那些人多不希望被婚姻捆綁
作者: wen12305 (偏鄉替代役)   2025-02-16 08:08:00
感謝樓上大大解釋,我要準備離婚了,等他們修法後再結回來
作者: zz841031 (gugugu)   2025-02-16 09:02:00
謝謝大大詳細說明,跟女友吵了好久要不要結婚,在夢中
作者: MozeIII (Moze)   2025-02-17 09:34:00
基本所得額沒有超過就不用報的重點在於罰的部分是罰應繳稅的幾倍,既然前面是0,那你報、不報和補報都沒有影響。
作者: kslman   2025-02-17 11:55:00
報的點在於如果要匯回,之前有過案例是被國稅局盯上如果未來洗避免麻煩,可考慮報稅。不過這是很奢侈的煩惱
作者: MozeIII (Moze)   2025-02-17 14:16:00
你如果有把資料保存妥當,報不報都無所謂
作者: maxangel (maxangel)   2025-02-17 22:57:00
推一下這篇跟推文的A大 建議還是申報後面如果有大額匯回 才有依據去解釋不然國稅局怎知道你這大筆是什麼錢
作者: goldenred (狗在金磚上追著貓跑)   2025-02-18 07:37:00
個人認知與實際的課稅的經驗,有一年,傻傻的參與國內上市櫃公司除息,拿到了股息[當年真的是兩輸],沒有填息,自己的錢左手換右手,然後又繳了健保補充保費,又推升了自己國內所得級距一個等級,到了30%。慘!比慘還慘!比悲傷還悲傷。自此後,只要看到國內的股票除息,或配很多股息,就自動省略。萬一不幸持有,一律除息前跳船,棄息而跑。國外的股票,當然找應在美發行的ADR當中不用扣稅的英國。弄一弄,實際上,超出750萬元部分的扣稅都是20%。不會推升所得級距。其實任何事物都是相對觀點,相對數字。想到避免了30%甚至40%的稅率,20%其實很可口,很美味。無論是否真的海外所得750萬免稅,這都是老婆去報稅,重點在於超過後,就是那20%。只要回頭看30%,甚至40%的稅率,你真的會覺得20%很香甜!當你國內所得級距達20%後,個人覺得,如果投資國內的高股息股,穩穩配息,如果配的息太多,稅率真的很可怕在你的所得級距已經邁向愈來愈高的時候,國內的股票投資,真的只能賺資本利得[完全不用扣稅,只繳證交稅]小弟上船隊去金銀島搬了一大堆金銀回家,只繳了證交稅在整個航行的過程當中,完全沒有參與到除息。在除息前早就直接跳船了。如果是在國內成立投資公司持有,就要繳交資本利得的稅。因此,如果要長期領國內的上市櫃公師的股息,應該成立投資公司,遲滯股息的獲利,控制股息入到個人帳戶的盈餘分配。但是要賺資本利得,還是個人帳戶比較好,不會有資本利得的稅務。很多金融投資書籍,高歌配息有多好,有多棒!但是他們沒有加註的是,實務上,扣稅可能會讓你的真實獲利打很多折扣。那些高歌配息的書,沒有將扣稅這一項導致的減損真正呈現。如果加上扣稅,很多人的收益,恐怕就很悲傷,有時候真的比悲傷還悲傷了。為了賣書,為了行銷書籍,只講稅前。如果加上稅率的話,就要慎思了!小弟純粹分享心得,當然正確的見解還是以各位專家為準小弟本身非金融專業,對金融的見解,必然不完全,以上必定有些錯誤。先謝謝各位大哥的指正。先謝謝了!PS分享彼此的經驗,只會讓彼此更美好。小弟錢賺得夠多了,不會想要出名[人怕出名豬怕肥],也不會想出書,更不會想炫耀甚麼,畢竟,放在口袋裡的錢,才是真實的!虛名與稱讚,都是假的啦!大家討論,彼此漏氣求進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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