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DRIP應該只有美國券商有提供,
台灣券商如果能夠提供如GOF,
應該屬於發行公司有提供以股代息的做法 ,而非drip。
台灣的複委託券商,應該也不是不能夠做DRIP,
只是需要上手美國券商配合,甚至需要跟上手開立兩個帳戶,
將希望做DRIP與不希望作DRIP的客戶區分。
舉例來說~
如果小蘋果證券有2000位持有蘋果個股的投資人,
其中有500位投資者打算做DRIP。
小蘋果證券理應跟上手券商說
第一個帳戶不做drip,然後把打算做DRIP的500個投資人放在第二個帳戶
猜想國內複委託券商不做,應該就是多了一些麻煩,
多帳戶,技術上並非不可行。
未來只要國內券商更關心投資人的服務,應該就會提供。
(遠目的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