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4-04-16 23:07:48※ 引述《DarkerDuck (達克鴨)》之銘言:
: ※ 引述《maniaque (maniaque)》之銘言:
: : 只能證明一些人口中信誓旦旦 【比特幣的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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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其實本質上只是 【浮雲如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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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反正,離 4月 15日 還有半個多月,這場預料中的戲,還有得演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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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15日的午夜已過,比特幣應該已經變成浮雲。現在太陽都曬到屁股了,還是沒收到m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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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賣單喔。我推文都推到我手痠了,你還是不回應,只好佔一下版面回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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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然這樣好了,現在有公正第三方、有比特幣販賣機、外加我給你特別優惠五成訂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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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樣就算我唬你沒進行後續收購,你拿訂金買的比特幣轉手賣出絕對還是賺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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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快喔,只有今天喔。超過今天我就要砍文了,我絕對不會中離然後龜起來不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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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關係,記得這篇不要砍,留著鞭屍不過你也真厲害,觸底反彈也算到了,那怎麼不出來秀一下其實我本人很討厭中國官方整天在那邊放話,要禁趕快禁但實際上根本也沒國家真正強制禁止比特幣成功,中國有些交易所其實後面就有中國高官在玩,最多就是盡量讓一般民眾很難交易比特幣,但官方高層還要留著交易所自己玩的
外匯版可以禁止比特幣的討論嗎?能不能請版主解釋一下這東西到底可不可以討論私人恩怨或交易換到私下信件回覆好嗎?搞得好像在推廣非法"商品"一樣...
金融商品可以討論,但這文章是私人恩怨,和外匯無關阿
所以已經定義比特幣是金融商品?這在台灣為合法商品?
這篇文章的問題不在於比特幣,而是私人恩怨不須上檯面
後段當然同意,那我額外提出問題,比特幣要禁止討論嗎?理由:1.在台灣偏非法 2.篇黑市交易類商品 3.在台灣無法有效流通且為官方呼籲的高風險標的
依照台灣標準的話,paypal也是地下金融,見不得光的最近才被限縮可以提領Paypal的銀行至於比特幣的話,在台灣是被當成類似點卡的電子商品在Wmall上面也光明正大附加營業稅販售,不適用金融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