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電工接地有關的法規,如下,
http://el.fotech.edu.tw/localuser/eetuml/web1/Electrical%20law/Chap5.pdf
其中:
九、低壓電源系統應按左列原則接地:(一) 電源系統經接地後,其對地電壓不超過一五
○伏,該電源系統除第九款另有規定外,必須加以接地。(二) 電源系統經接地後,其對
地電壓不超過三○○伏者,除另有規定外應加以接地。(三) 電源系統經接地後,其對地
電壓超過三○○伏者,不得接地。
這些講的好繞舌,低壓接地不就是如前面寫的:
"三、低壓電源系統接地:配電變壓器之二次側低壓線或中性線之接地。"
變電箱裡,中性線頭的地方連到接地棒就好了,
如下示意圖:
https://i.snipboard.io/Hnwxom.jpg
為什麼第九、還寫一大推150V 300V 可接不可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