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氣] 樓層分電與儲熱桶用電疑問

作者: annynien (微笑是最好的語言)   2016-06-03 04:57:05
我家原本申請了2顆台電的大電錶(1F和2F),1F室內用電當初拉電時,本來想說1F可能出
租申請營業用電,所以自己獨立接在1F台電電錶,2-4F都接在2F台電電錶。
但事後1F沒出租,只是普通家庭用電,沒申請營業用電,反而3、4F共4間房間 租,而4F
當初安裝了160加侖的儲熱桶供應整棟熱水(總共6間房間),但目前2F1間房間自住,3-4
F滿租,可是在沒使用冷氣下,台電電費已經衝到6千了。而跟房客收每度電4元,沒收公
用電費,目前每個月都倒貼ㄧ半以上的電費。
基於目前台電採累進費率,導致用電量集中在2-4F,費用也很高。請問這樣事後可以改成
1-2F接同一顆。3-4F接同ㄧ顆嗎?
或是該跟房客收每度電多少比較合理?不會讓我虧太多,房客也不會覺得被多收?
作者: pajero (happylife)   2016-06-03 07:58:00
建議一層一顆電表才能省電費
作者: zhengist (流浪的古箏手)   2016-06-03 09:11:00
可以改,只是費用幾萬塊跑不掉,找專業的去看現場吧
作者: imce (蜥蜴)   2016-06-03 12:00:00
如果有一顆無熔絲開關可以關掉一整個2F的電,那應該不難改
作者: ct7258   2016-06-03 12:31:00
在申請電表會比較省電費
作者: visionary667 (weilicc)   2016-06-04 23:32:00
熱水部分是個用電殺手.....我是建議你換掉,或是改成另一種系統可以在找我聊聊
作者: saram (saram)   2016-06-04 23:34:00
電表是永久設備,如建築附屬物一樣.若要住戶分攤,應該有個合理說詞.每期電費的繳納要住戶同意全額繳納.畢竟電單上的用電者是屋主.契約要白紙黑字明白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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