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NCC釋出270兆赫頻寬予行動寬頻業務經營者

作者: yesonline (昏昏欲睡夏日蟲)   2012-11-26 22:21:15
NCC釋出270兆赫頻寬予行動寬頻業務經營者,建構具下載峰值速率達100Mbps以上
行動寬頻網路 - 日期:101/11/26
為讓國人享有高速、優質及多樣化的電信服務,NCC將釋出270兆赫頻寬予行動寬頻業務經
營者,以建構具下載峰值速率達100Mbps以上之行動寬頻網路。
隨著全球使用智慧型手機及平板電腦等流行熱潮,帶動各項創新行動寬頻應用服務,為因
應數位匯流發展趨勢及行動寬頻業務成長所需,NCC除要求既有電信事業加速建設3G網路
升級、小型基地臺(small cell)及布建無線區域網路(WiFi)外,並積極辦理本業務釋照規
劃,期達成下列目標:
一、釋出無線頻譜資源,以提供具數據傳輸服務下載峰值(peak rate)速率
達100Mbps以上行動寬頻服務之所需。
二、維持現有市場競爭,保障國人選擇權益。
三、反映商用頻譜價值,提升頻率使用效率。
此次釋照涉及頻率稀有資源分配,且無線頻率資源具排他特性,且為行動通信服務中間投
入要素,為維持行動通信市場競爭,保障消費者長期權益,對於單一業者取得本業務釋出
頻譜總量建議以1/3為頻寬上限;另為使經營者得以建設具有數據服務之下載峰值速率達
100Mbps以上的行動寬頻網路之目標,對於單一業者取得本業務頻寬下限建議為15MHzX2。
NCC表示,此次釋照所用頻率將採前瞻性監理作法,引進頻率使用權轉讓機制,允許得標
業者得以進行頻率使用權轉讓,提高資源使用效益及彈性,以利業者因應未來市場變化競
爭所需,此項機制是我國自85年推動電信自由化以來,一項重大監理施政措施之革新。
為妥適辦理釋照作業,NCC將就無線頻譜資源規劃、單一業者可標得頻寬之上下限、拍賣
標的模組化劃分方式、競價方式、特許費、執照效期及頻譜使用權轉讓等議題,擬具諮詢
文件,並列出12項諮詢議題,登載於NCC網站「公告訊息」內,供各界參考。
NCC指出,為建立無間隙行動通訊網路環境,讓國人能享有高速、優質及多樣化的電信服
務,行政院於101年9月28日公告修正「第一類電信事業開放之業務項目、範圍、時程及家
數一覽表」,開放「行動寬頻業務」,並於102年12月釋出700MHz、900MHz及1800MHz等計
3組頻段,在不指定技術,但以國際電信聯合會於本頻段已公布可使用之寬頻行動技術為
限。因此,本業務監理思維將採兼容並蓄原則,得標業者依技術中立原則及商業模式考量
,選擇採原技術提供語音服務,或者採新世代行動通信技術,提供行動寬頻服務。
為利各界明確本業務釋照規劃及諮詢內容,將於101年11月30日下午2時30分於NCC濟南路
辦公室(臺北市濟南路2段16號7樓)召開諮詢文件公開說明會,歡迎大家踴躍參與。
連 絡 人:紀專門委員效正
電 話:2343-3817
行動電話:0988-173-053
短網址: http://goo.gl/0ak94
http://www.ncc.gov.tw/chinese/news_detail.aspx?site_content_sn=8&is_history=0&pages=0&sn_f=26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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