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關於自地自建的問題

作者: overtop   2020-05-08 23:54:39
請教各位消金高手,
還請各位幫忙解惑~
客戶A名下無房,
父親購買土地自地自建,
並將土地所有權贈與給A,
現在建物已完工,並已登記A的名下,
打算以A名義貸款,
並償還之前自地自建的建築融資。
請問,
這種例子算是自用住宅貸款嗎?
是否受限於銀行法12-1呢?
還是說,此例不算購置房屋(無買賣行為),
不適用於銀行法12-1,可以徵提連保人?
還請大家幫忙解惑,謝謝~
(手機排版請見諒)
作者: ccyy74 (BCDA)   2020-05-09 07:40:00
沒有提供買賣契約就不算購置,另外保證人的話應該可以用借款人為增強自身授信條件去徵提一般保證人
作者: fill725258 (victor)   2020-05-09 09:48:00
主動 申請提供保證人
作者: garry7958 (老鄧)   2020-05-09 12:54:00
主要是看前順位聯徵掛什麼項目吧,不可能前順位掛1 代償掛4的道理,而且個人土建融還是72-2啊,除非是危老才能剃除,是可以用增加財資力的前提下徵提保證人的
作者: joe81124 (繃繃繃)   2020-05-09 14:39:00
當時建融是父親做借款人,用a當借款人代償會有贈與問題
作者: rsoisme   2020-05-09 19:20:00
前順位代償掛1,增貸掛4,切兩個額度
作者: MrClock (正向的力量~~)   2020-05-10 12:56:00
同一樓 非買賣就不是購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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