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1月1日開始,所有金融機構開戶和新立保險以及
定存總戶都要簽署CRS ( common reporting standard )聲明表單,
據說這是國稅局一個建立全體國人帳戶資訊預備於兩年後和外國進行外籍人士和
海外投資人士的帳戶資訊進行交換的政策,
這個政策,會對和海外資金毫無關係的台灣人造成影響嗎?
會比較方便國稅局查稅嗎?
簽署CRS之後,帳戶資訊會被交換到什麼程度呢?
會溯及簽署CRS之前的帳戶資金流向嗎?
全體國人簽署這個聲明會妨礙到什麼隱私嗎?
這是為了防洗錢吧那有什麼隱私的問題,你不爽不要用銀行服務阿
這個CRS明年1/1號就會上路了所以銀行端是先把客戶區分成既有客戶及新開戶新開戶一切按照CRS規定既有客戶又在區分是否是高資產客戶
高資產客戶2019.12.31前要申報完畢一般非高資產客戶到2020.12.31前申報完畢你只要沒有雙重國籍或者海外資產基本上CRS跟你沒關係例如你去日本讀書或者工作,CRS就是把妳在一個有參加資料交換的國家所開的存款戶頭以及戶頭一年內所產生的利息或是股息等等都申報給我們國家的財政部讓我們的海外"金融"資產無所遁行所以你如果是房地產就查不到了 但是一旦有買賣其實還是能知道的因為現在都能知道金流動向除非妳有很多國籍 但是妳故意不申報但是這被發現以後會有問題 勢必面臨到之後的追稅及相關罰則至於隱私哦 呵呵 稅捐稽徵法早就修法了還有共同申報執行準則作業辦法是不會抵觸到個資法的但是中國大陸香港澳門就比較特別了 因為這些是適用兩岸的相關法律 不適用稅捐機稽徵法如果要交換到時候勢必要在修法真的要藏錢 現在比較多人都藏到香港因為跟中國的關係 兩邊資料交換的機率不高
作者: sprite8531 (ted) 2018-12-24 18:29:00
推ㄌㄡˊㄕㄤㄚ樓上
作者:
a126sam01 (北川景子是我的老婆>///<)
2018-12-24 18:32:00mo 大專業給推
這是為了防洗錢吧那有什麼隱私的問題,你不爽不要用銀行服務阿
這個CRS明年1/1號就會上路了所以銀行端是先把客戶區分成既有客戶及新開戶新開戶一切按照CRS規定既有客戶又在區分是否是高資產客戶
高資產客戶2019.12.31前要申報完畢一般非高資產客戶到2020.12.31前申報完畢你只要沒有雙重國籍或者海外資產基本上CRS跟你沒關係例如你去日本讀書或者工作,CRS就是把妳在一個有參加資料交換的國家所開的存款戶頭以及戶頭一年內所產生的利息或是股息等等都申報給我們國家的財政部讓我們的海外"金融"資產無所遁行所以你如果是房地產就查不到了 但是一旦有買賣其實還是能知道的因為現在都能知道金流動向除非妳有很多國籍 但是妳故意不申報但是這被發現以後會有問題 勢必面臨到之後的追稅及相關罰則至於隱私哦 呵呵 稅捐稽徵法早就修法了還有共同申報執行準則作業辦法是不會抵觸到個資法的但是中國大陸香港澳門就比較特別了 因為這些是適用兩岸的相關法律 不適用稅捐機稽徵法如果要交換到時候勢必要在修法真的要藏錢 現在比較多人都藏到香港因為跟中國的關係 兩邊資料交換的機率不高
作者: sprite8531 (ted) 2018-12-24 10:29:00
推ㄌㄡˊㄕㄤㄚ樓上
作者:
a126sam01 (北川景子是我的老婆>///<)
2018-12-24 10:32:00mo 大專業給推
作者: CSCCLSTFNEF (CLONE) 2018-12-25 17:37:00
M大真是有下過功夫
下週有一堆新制上路 而且又年頭年尾 應該完全沒時間吃飯了.....(目死
作者: CSCCLSTFNEF (CLONE) 2018-12-26 01:37:00
M大真是有下過功夫
下週有一堆新制上路 而且又年頭年尾 應該完全沒時間吃飯了.....(目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