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wxvwxv (7號)
2018-09-25 17:46:54如題,本人以前有一份在銀行工作三個月多的工作經歷,離職以後,自己想通了,還是
想回金融業工作,請問這份三個月多的銀行工作經歷該不該填呢? 聽說銀行有照會的
制度,所以這份工作經歷應該填在履歷裡對嗎?只是這份工作經歷待的時間不久,擔心
找下一份銀行工作會被人資或面試官質疑我是不是無法久待在一份工作裡。所以該不該
填之前的工作經歷呢 ?
作者:
kutkin ( )
2018-09-25 18:47:00填呀
作者:
Janius (Andante Cantabile)
2018-09-25 19:10:00有些會要勞保資料的,就照實寫吧
作者: frankmaki 2018-09-25 19:11:00
面試會要求有勞健保證明書,你不寫,還是會問
作者:
ting4321 (ting4321)
2018-09-25 19:59:001.勞保明細可以挑自己想顯示的。2.現在有個資法的規範其實也不會探討太多,照會也不一定。3.我個人的經驗是不要填3個月。
在這之前還有工作經歷嗎,有的話你就說這三個月出國遊學之類的
作者:
tlt0211 (咪寶醬)
2018-09-28 09:32:00可以填 但你要有好的離職理由
建議不要填,如果有競爭者是一直在線上沒離職的那種你那三個月馬上被無限放大成穩定性不足然後就...至於勞保資料,現在已可請把不想秀上去的公司請勞保人員刪除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