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於2/5報到A銀行
由於陸續收到三月報到的B銀行,C產險公司offer
原定於年假後提離職
但A公司直屬主管執意明天要繳交。
A公司的人事資料袋裡面有一張如工作未滿一年,需賠償公司培訓福利服裝獎金等相關費
用等切結書。
報到前人資以及單位主管完全沒有提到有這張切結書!
因為要是有講本人就不會選擇報到了。
請問大大有處理過類似問題嗎?
還有本月薪資正常是何種算法呢
才不會被凹薪水跟扣錢呢?
作者:
junkuo (唉)
2018-02-13 19:48:00你有簽嗎?
作者:
kutkin ( )
2018-02-13 19:53:00你根本不用理他薪資歸薪資,賠償法院見
作者:
aa4709648 (eric820909)
2018-02-13 20:14:00未看先猜大樹
作者:
conjure0 (有夢最美 希望相隨)
2018-02-13 21:15:00未看先猜3月土銀報到
作者:
ggyy338 (屌哥大蛋捲)
2018-02-13 21:50:00勞基法有這樣?
沒簽 應該也明天直接丟辭呈了小弟沒那麼厲害都只是民營的而已不過薪資差5K
作者:
googlezm (googlezm)
2018-02-13 23:00:00未看先猜上海報到
作者:
cihong (GeReN)
2018-02-13 23:09:00猜803
作者: barihan 2018-02-13 23:21:00
還沒拿到新制服前跑掉也不用賠吧
作者:
e31503 (小六)
2018-02-15 14:38:00803是每月17發當月薪資 發完薪資到月底這段期間如果離職會追溢領薪資男生的話西裝還沒發下來應該是不用賠
作者:
kutkin ( )
2018-02-15 16:42:00就算是做好你也可以給他追....行政院勞工委員會(89)台勞資二字第0043550號函判解函釋他都可以跟你求償,求償是他的權利,但是你沒有義務先給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