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在職台銀一年,當初考進台銀是法務人員,卻被分發至採購單位做政府採購業務。
其實個人一直很想做法遵暨法務的工作,
之前任職的銀行就是做法遵8個月資歷
但因為考上台銀而離職,沒想到在台銀卻是做採購
台銀新人要內部轉調要滿二年才可申請,而且原單位主管不一定放人。感覺想調至法遵處
遙遙無期。
本身沒有律師資格,將來若能考上律師,是希望
當個專長在金融法的律師。所以才一直很想先從事
法遵暨法務,希望對以後律師執業有幫助。
合庫人壽的薪資福利不太清楚,僅知道保障年終二個月。台銀現職六職等的年薪應該有很
大機率高過合庫人壽。
現在陷入兩難,到底是向錢看留在台銀,還是看長遠而跳槽?
懇請各位大大提供點意見,感恩不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