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det6875 (eviljoy)
2016-06-30 11:59:02如題 如果顧客可能覺得櫃檯很正 就以各種方式偷拍 當然有些技術超爛的一看就知道在
拍 請問上前制止的話 有相關規定站的住腳嗎?真是頗困擾 不知道大家遇到的話都怎麼
處理?
作者: firelin (小林) 2016-06-30 12:36:00
問他需要合照嗎
作者:
OGCer (XD)
2016-06-30 12:55:00正妹是公共財
作者:
Egiot (安東尼麵包超人)
2016-06-30 12:57:00請他辦信用卡
作者:
pulato16 (1616161616161616161616)
2016-06-30 13:03:00如同你的大頭照 這就是命
作者:
bm1265 2016-06-30 13:07:00理想:肖像權 ,實務:客戶最大,客戶做什麼都是對的
金城武拍的話就快補妝擠溝 肥宅的話就報警告性騷擾 done
作者:
vita895 (鬢角少年)
2016-06-30 13:14:00有碰過客戶很生氣大力拍櫃檯 說保全不禮貌~
作者:
det6875 (eviljoy)
2016-06-30 13:55:00看來真的是站不住腳阿 嘖嘖
不用講明,就直接走到旁邊去說:先生有什麼需要服務的嗎?通常都會很識相的停止。
作者:
vita895 (鬢角少年)
2016-06-30 14:38:00如果買年繳500萬的儲蓄險可以送行員大團照噢~
個人資料保護法拍照沒觸法,如果是表特求傳送門,推文透漏個資才是法律問題如果制止過當,反而有強制罪的問題刑法妨害秘密罪,除非是有拍到隱私的"敏感部位",民法肖像權,要舉證有遭受"損害"。
之前遇過還大聲嚷嚷:我是看妳正才拍好嗎(理直氣壯..
還有性騷擾防治法可以用啦、但是會不會成立就另一回事
作者:
symeng (阿咩咩)
2016-07-01 00:45:00無法阻止 肖像權 個資法 都沒有做其他利用前怎麼罰? 性騷擾就更不用說了 這些都跟顧客大不大沒有關係怕偷拍就戴口罩上班吧
作者:
chorang (夏天就是要去海邊)
2016-07-01 11:31:00我們分行都沒這困擾...
偷拍也算性騷擾的ㄧ種可主張性騷擾防治法第二條第二項雖然只是行政罰而已
會觸犯性騷擾的偷拍,除非是拍底褲或私密部位,不然就是裝針孔攝影機(竊錄+性騷擾)法律求證據,模糊空間很容易被法官打槍
性騷擾防治法法條構成要件並沒有寫說要拍到私密部位...舉證只要警察來當場檢查手機就可以了
第二條就是要件警察如果覺得是大驚小怪,還會碎碎唸,不是每個警察都很願意幫忙損害人格尊嚴就是要件
所以第二條並沒有「明定」要拍到「隱私部位」...對吧..所以milk大懂我想表達的是什麼意思嗎?
第2條大概內容翻譯一下,性騷擾有兩種情況:1.(有交換條件)違反對方意願的"性別行為'作為權益交換或喪失的的條件2.(敵意環境)圖像,文字,聲音影響違反對方意願的"性別行為",或者歧視侮辱讓他人人格受損
第二條兩項性騷擾定義都有說跟性別相關行為有關,拍照隱私部位當然是跟"性"有關,拍臉能跟性產生關聯嗎???人格受損前提是跟"性"有關
第二條第二款重點是在於被害人的「主觀感受」、在加上
客觀上為何要偷拍?無異就是為了滿足拍攝人主觀上對「或「性別」上的期待(除非櫃員臉上有飯粒)
注意看一下第2條,...違反其意願而與性或與性別有關之行為...
露臉就能滿足性慾,那以後出門都會被檢舉公然猥褻XD性別特徵光看臉也分不出來,誰知道是男還是女...留個長髮就說小姐,說不定還要被告XD真心建議以後戴面紗就沒困擾
作者: useit (東東) 2016-07-02 14:16:00
現在每個都智慧型手機,說真的哪時被拍也不知道!
作者:
halacycu (halacycu)
2016-07-02 19:50:00上次客戶偷拍請他確認資料是否正確,他居然順手把手機放在桌上,我跟他同時看著我的照片,他很尷尬的說對不起我馬上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