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約進入信用合作社三年
跟女友同單位
進來跟女友論及婚嫁
但主管稱因員工短缺無法調動
如果現在登記將會違反法規
要求我們不能登記
上網搜尋不到這個問題
想請問這是什麼法規
作者: Robben (裸奔) 2014-11-25 20:35:00
公司內規哪有比法律大
作者:
mything (innocent)
2014-11-25 20:55:00單位不給調?那就反應給總行 一定會幫其中一個調吧
作者: mirari (it's legendary) 2014-11-25 20:57:00
你可以問勞工局
作者:
unid (回憶似水年華)
2014-11-25 22:55:00夫妻不能在同一家分行 不過無法調不是你的問題 是分行的問題
作者:
tisuroko (tisuroko)
2014-11-26 00:21:00分行應該要去跟總行協調吧?主管不想多事...
地方合作社人手短缺,我還以為是政府規定,既然是內規,就不理會他了,感謝各位回應
作者:
sn245763 (Herman)
2014-11-27 23:27:00看你怕不怕黑而已,你結了是主管比較頭大(人力調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