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板規修改討論

作者: syllien ((嘎))   2019-04-05 23:30:38
最近板友有提出很多對現行板規的建議,所以另開修改板規的公告來討論。
(1)檢舉方式
現行的板規只有寫要到檢舉區檢舉,考慮站內信檢舉容易有爭議,板主想提議趁這次修改
一併追加禁止站內信檢舉的條文。
另外對於板主巡板處理違規的部分,也想徵詢板友的意見。目前是想保留板主主動處理
違規的權限。
板主提議:
-禁止站內信檢舉
-板主巡板發現違規,除非是鬧板等必須馬上處理的情況,否則一樣需於檢舉區紀錄違規、
在板上發判決公告之後才能判罰。
(2)首次違規是否僅予警告
這部分考量管板效率跟公告洗板的問題,想保留裁量權給板主,以情節輕重決定是給予
警告還是直接水桶。
(3)處理判決時間
板主提議:
使用者於檢舉區檢舉,板主須於三天內回應是否視為違規,如有違規,檢舉後起算
三天內要完成公告,並執行判決。
有其他需要修改的事項也可以提出,板主會在本篇記錄討論結果,作為板規修改的
參考。
作者: yulius (闇皇子風扇)   2019-04-05 23:38:00
個人意見,(1)板主本來就有權限主動處理違規,甚至可以說是板主的義務。但是在檢舉區紀錄違規是否多此一舉?意思是有某些違規只紀錄但不處罰嗎?
作者: afrococo (Yuzu's pooh)   2019-04-05 23:42:00
巡版是版主權利~發現違規可以直接公告判罰啦
作者: yulius (闇皇子風扇)   2019-04-05 23:42:00
就算是只要警告,直接公告並列舉違規內容應該就可以了吧?何必還要紀錄以後再做懲處,只是加重板主負擔(2)這部分我只能說板主沒看懂我前面反應的意思orz(3)訂時間是很好啦,但是板主你的狀況有辦法遵守嗎?到目前為止,幾次違規,只有一次有在三天內判決吧?
作者: syllien ((嘎))   2019-04-05 23:51:00
(1)其他使用者檢舉:有檢舉紀錄、板主回覆確定違規就判罰
作者: yulius (闇皇子風扇)   2019-04-05 23:53:00
辦不到的話,又何必給自己多找麻煩?
作者: syllien ((嘎))   2019-04-05 23:53:00
(1)板主巡板發現:這部分就真的只是留個文字紀錄而已其實跟違規判決本身沒有關係板規定出來就要遵守了,新板主覺得時間太短也可以改
作者: afrococo (Yuzu's pooh)   2019-04-05 23:57:00
(1)是要證明不是累犯 而做出的紀錄嗎?其實巡版只要發現違規 應明白警告啊 為何只記錄不判罰 我不太懂欸
作者: niomi (弓爾)   2019-04-06 20:37:00
版主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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