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報] 惡法歧視女性 印度廢通姦罪

作者: jiangxw (Goodman)   2018-09-30 09:24:49
惡法歧視女性 印度廢通姦罪
http://paper.wenweipo.com/2018/09/28/GJ1809280025.htm
印度最高法院昨日裁定,殖民時期制訂的通姦罪違反憲法,認為法例歧視女性,宣佈通
姦不再構成犯罪。
這條158年前制訂的通姦罪法例規定,任何男性若和已婚女性性交,且未經該名女性的丈
夫許可,便觸犯通姦罪,可處以5年徒刑。但法例卻沒有包括其他通姦情況,例如如果丈
夫通姦,妻子是無法提告;假如出軌的是女方,丈夫也不能控告妻子。爭取廢除通姦罪
的人士認為,這些規定對男性或女性而言都不公平。
最高法院5名法官一致認為,這條法例剝奪女性的尊嚴和個人選擇,將女性視為男性的財
產,法院認同通姦可構成離婚條件,但是屬私人事務,「以犯罪角度思考通姦,是不合
時宜的舉措」。印度最高法院1954年決定保留通姦罪,理由是當時民眾普遍認同引誘者
是男性一方,而非女性。 ■綜合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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