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分享] 長輩對媳婦的態度

作者: TheStranger (guest)   2019-05-20 18:27:54
不好意思,因私人事務佔用版面真的很抱歉。
原po將回應到我的信箱,而我表示:若因「
轉嫁」二字傷害到原po我願意道歉。然而原po繼而威脅要請律師提告,除非我以本名公開
道歉且內容他能接受。
live51,造成您的困擾我感到萬分抱歉。
我願意道歉,不接受威脅,希望您能接受,若是不接受只能說相當遺憾。
※ 引述《live51 (叫我一朗)》之銘言:
: 前文介紹 會出現三個媳婦
: A我老婆 我爸媽的媳婦
: B我姐姐 我姐夫爸媽的媳婦
: C我弟妹(我不確定是不是這樣稱呼) 我岳父母的媳婦/我老婆弟弟的老婆
: B跟C其實都是家庭主婦 當然有點類似的都是長輩開公司
: 小孩接了公司 那老婆在家顧小孩順便幫忙做一些行政
: 我不敢說B跟C多開心 畢竟長輩都有留下不少資產 所以至少物質生活過的去
: 想買東西不用擔心錢 需要買菜車 一台車一兩百萬長輩都會出
: 在我的認知 那長輩既然有經濟上的協助 那老婆留在家裡顧小孩 負擔一些媳婦的責任
: 或許是個還可以的方式 而且長輩也會幫忙顧小孩
: 在此我提一下我岳父母的想法
: 我跟我老婆就是客人 所以我們常回去沒關係(他們兄弟姐妹感情好)
: 然後基本上主要家事跟煮飯都是C做 我老婆頂多晾她跟我的衣服
: 但結婚的時候 他爸媽也明說 事業不動產都是給男生 女的會給些許現金而已
: (我個人不介意 只要我不需要幫忙女方家庭我就覺得不介意)
: 我姐姐家一樣 老公是孤子 所以嫁過去公婆明言 一定要生男生
: 我姐先生女後生男 老公的姐姐會回來爭財產 但爸媽處理的好
: 女兒拿到約數千萬現金 男生得不動產 雖然我姐還是有點不爽
: 但男生拿到了應該有上億的不動產 基本上也是甘心的願意在家顧小孩 顧公婆
: 過年的時候煮年夜飯
: 好了講一大堆講到我自己了
: 我有姐姐 我個人對於財產的想法是不強求 照顧爸媽是責任
: 我爸那一輩就有財產的問題 我爸也是長子 我也是 所以我被教育就是承擔責任
: 我那天跟我老婆說 難不成你照顧爸媽前要去問
: 你要分多少給我再來決定我要不要照顧你嗎?
: 因為其實我爸也傳統 所以也是不動產給男生 現金給女生的概念為主
: 這幾年我也協助處理財產 所以我爸怎麼分我知道 包括我每個姐姐的嫁妝我也知道
: 但實際我去計算過 以總值來說 男跟女大概是4:3到5:4 男生多一點
: 所以我算既得利益者吧 那問題的起點是 我應該是我家這系中學歷最高
: 在之前收入也最高 我個性又是找最操的工作賺最多的錢 賺錢靠自己的人
: 現在的狀況就是其他姐姐開始計較我拿的比較多 認為我用了最多資源理應回饋
: 姐姐們有很多小動作 有要我簽署放棄財產同意書的 有把家裡弄到我住不下去搬出去
: 甚至有到我公司騷擾我逼我把我爸給我的不動產私下轉給她的
: 所以我坦白的說 家裡的關係並不好 我搬出去後 我長輩有轉述說幾個姐姐
: 也為了分配問題爭執了起來。連母親節吃飯都有人不願意分擔自己的費用類似的問題。
: 因為我跟姐姐關係不好,所以這幾年過年我都迴避參加,在前後會回去給紅包,
: 然後家裡目前長輩看病跟對外買生活用品等等事務以我為主。住家裡的人不太管
: 前幾天我爸有開口說了一些事
: 1.希望過年我老婆負責煮年夜飯給所有人吃
: 2.希望我盡快生小孩 因為我工作非常忙 我老婆又上班 我爸就希望我老婆辭職
: 可以照顧小孩 (是沒開口說要照顧他們啦 但你知道的)而我跟我老婆都忙
: 年紀又大 有考慮到很多因素有考慮不生 這也是我爸開口要老婆離職的主因
: 我當場就拒絕了 所以壓力應該是沒到我老婆那去 (我老婆不在場)
: 但我老婆事後聽到也是氣到哭出來。我也只能緩衝一下1.我態度很堅決就是不要
: 2.你爸媽也是要求媳婦這樣,長輩其實有這想法很正常。差別在於我爸媽沒有給
: 協助(經濟上協助跟協助照顧小孩)。(正確說法是爸媽比較省 有說要給
: 但其實不會給太多 此外姐姐會介意所 以我才認為一毛都別拿最好 雖然我姐夫家
: 在照顧小孩其實給了很多錢但你知道人都是雙重標準的 所以....)
: 寫了這麼多不是想問問題
: 只是想發洩一下而已。
作者: live51 (叫我一朗)   2019-05-20 18:35:00
帳號都寫錯,這叫道歉?改沒用,我備份了!還有在法律上提告無法稱之為威脅。我建議你可以準備資料了。
作者: fifybl ( )   2019-05-20 18:56:00
到生活法律板查詢應對方式 在ptt告人與被告是日常= =不用擔心
作者: TheStranger (guest)   2019-05-20 18:58:00
會查的,很感謝樓上的溫情^^
作者: boobyking (panda)   2019-05-20 20:21:00
好好笑哦 這樣誰敢回應阿,回答還要被吉真的笑死,我也覺得你回的沒錯耶,某人意見不一樣就說是偏見真的是笑死,這麼有主見幹嘛要問人,真的不用道歉啦,也不知道要用什麼吉,這吉的成功才怪覺得那句請你去看心理醫生,可能對你說比較不合適 哈
作者: TheStranger (guest)   2019-05-20 20:28:00
因為我感到原原po心情真的受到很大影響,所以其實是真的滿內疚的,本來就願意道歉附上在原原po表示要告我前回給他的信供參考https://i.imgur.com/D2NAcUp.jpg
作者: hitomi1128 (芽)   2019-05-20 22:38:00
純粹好奇,轉嫁這兩字要吉什麼?毀謗?
作者: cordeliatai (我不是天才小廚師磨人了)   2019-05-20 23:30:00
這也要吉...有夠倒霉的。
作者: TheStranger (guest)   2019-05-21 02:10:00
非常謝謝樓上的建議~
作者: live51 (叫我一朗)   2019-05-21 07:32:00
重點在於有提到說我把責任推卸給老婆,明明就沒有你怎麼可以亂說。除非你拿出來有的證據囉。不是沒給你機會道歉。能不能成功律師說了算,鄉民普遍沒有法律素養,也劃錯重點。是他說我把責任推卸給老婆才會有問題。我從頭到尾哪一個字有說我推卸給我老婆?如果沒有,這位網友是不是對我以不存在的事實進行公然侮辱你說你願意道歉卻刻意寫錯帳號。這叫道歉?你要道歉怎麼不公開道歉,是你拒絕我公開道歉的要求。我不是沒給你機會,是你自己不要的。
作者: ytwu (願 天佑全球)   2019-05-21 08:51:00
看原推文實在不懂可以吉什麼看來必須把原原po設黑名單,免得日後自己不小心回推文被吉
作者: sungtau (松濤)   2019-05-21 10:56:00
放心啦!他要告讓他去告,反正這絕對告不成,當然告人是他的權利他開心就好了對了,不用找律師浪費錢
作者: love121323 (Muse小貓)   2019-05-21 12:09:00
不懂要告什麼,被戳破想孝道外包跟男女不平等的觀念就腦羞成怒嗎QQ
作者: fifybl ( )   2019-05-21 14:53:00
不可用本名道歉 ptt呢告人的很多 大多卡在證明ip位址和id真實身份的連結性那一關基本上如果有500證人費有空就去賺一下… 什麼都不用承認^_^但我覺得大概90%沒辦法成案領不到500元QQ
作者: TheStranger (guest)   2019-05-21 15:02:00
了解,謝謝樓上建議
作者: opaque (貓咪需要一個家!)   2019-05-21 15:12:00
筆記ID (怕[麻煩].jpg
作者: huang19898 (huang19898)   2019-05-21 17:05:00
這連起訴都不會
作者: Tokaku (慵懶貓的下午)   2019-05-21 18:20:00
你只是剛好撞在槍口,ptt有法律版可以諮詢。
作者: TheStranger (guest)   2019-05-21 18:39:00
謝謝樓上諸位的建議^^
作者: sungtau (松濤)   2019-05-22 01:01:00
刑事檢察官有9成以上根本不會理他,民事如果他要請律師大概要6萬左右,最後訴訟敗訴裁判費他得全出。你應該也不用準備什麼資料,因為告人的人要負責舉證
作者: cashforever (殘詩)   2019-05-22 02:01:00
謝謝樓上各位大大,剛剛不小心噓了文也好怕被吉
作者: TheStranger (guest)   2019-05-22 12:24:00
謝謝樓樓上的建議^^
作者: flowercat (小花貓)   2019-05-23 23:25:00
對陌生人大拍拍,這個冬天真長!
作者: Blue6 (不入流)   2019-05-27 13:12:00
莫名其妙,這個告不成啦,正常來說去報案直接就打槍了
作者: MOMOKO1212 (EE)   2019-05-29 22:56:00
轉嫁兩個字是絕對告不成的 對方要告你還要配合你住地如果真的告你麻煩站內信我 願意幫忙 不要請律師喔
作者: TheStranger (guest)   2019-05-29 23:17:00
謝謝樓上^^
作者: cordeliatai (我不是天才小廚師磨人了)   2019-05-30 20:52:00
Ptt有溫情
作者: haleny (舞月光)   2019-06-02 00:57:00
轉嫁就是認為自己的義務,也覺得另一人有這義務承擔。
作者: orange22 (小西)   2019-06-04 19:12:00
告不成的,連檢察官都見不到。
作者: ardice (ardice)   2019-06-09 10:50:00
加油!雖然覺得你很倒霉,但是可以幫助很多版友把奇怪的人加入黑名單;這...也算是把普羅大眾未來踩雷的霉運,提前「轉嫁」的你身上吧?
作者: royant399 (北海道水獺)   2019-06-28 03:17:00
原po不就應該先證明自己沒有 “轉嫁”,才能證明你 “公然侮辱”,否則他就是 “恐嚇”喔,我們都可以佐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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