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公告] 關於#1Ov9nnf- 處理說明

作者: TioPlato (ティオ)   2017-04-11 17:50:18
幾點補述:
‧我個人對於「人身攻擊」是採比較保留言論自由,較嚴格判定的態度
也就是說我認為的要
(1) 攻擊到具體的人事物,損及現實名譽
(2) 使人認為本板板友有對人不對事的嫌疑
就個案來看,指稱他人玻璃心閃黑什麼的還不到我心中的標準,反倒是
僅憑標點符號指稱某人為使用跳板的水桶某人
→能聲請查帳號的也只有板主以上職務,
是覺得光憑這樣的「合理懷疑」就會被帳號部接案是吧
→這樣指控除了當作相罵本,沒有什麼意義
同理,就算某爭議人物「再度使用分身ID上來亂」,在沒有更具體的證據之前
也沒法使用分身條款而僅能當作個別違規者進行桶、刪、退
所以,一旦我認為符合人身攻擊,很抱歉,我連警告都不想給,直接送地下區域B
泡一泡
而那些遊走邊界的爭議言論,別以為這樣就不會被桶,玩太誇張就準備吃
傳說中的古拳法(裁量權)
‧引戰條款則是相對的「萬用條款」,只要敢戰起來,或是其他板規沒法處理的
爭端→經勸告無效→板規二伺候
特貼此文作為本人對於板規的判斷依據,歡迎指教
作者: tonychen01 (東尼陳)   2017-05-10 15:46:00
我從頭到尾沒用到玻璃心的字眼吧,不過緹歐你判的是比另一個假貨公正多了也比說別人講版風叫離題,有人憑標點符號說分身開無視就當沒看到的某k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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