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爆卦] Facebook為進軍中國市場管制言論?

作者: EZyou (===★追夢人★===)   2016-04-07 07:2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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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EZyou (===★追夢人★===)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Re: [爆卦] Facebook為進軍中國市場管制言論?
時間: Thu Apr 7 07:27:48 2016
延續之前指控 Facebook 無故亂砍除本人打卡留言!
此篇補上:拒絕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文盲認定『支那』一詞為貶詞及種族歧視用語之辯證
圖文版(含圖片證據):http://0rz.tw/1QXBf
拒絕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文盲認定『支那』一詞為貶詞及種族歧視用語之辯證
一、 中華民國政府成立後,即強烈要求日本不能使用「支那」,但我既是台灣人也是
中原人氏又不是日本人為什麼不可以使用這兩個字?而且我的祖先也來自於支那,怎麼會
覺得此詞有貶義!
二、 中文維基百科所引用的資料來源分別為:1. 【麻瓜的語言故事】什麼是「支那」
?2. 光復上水示威:罵支那人 四眼田雞被掌摑,此兩本書,但並非學術性文章。也非歷
史上的考據資料,怎麼可以依此就判定此詞微貶詞!
三、 根據相關資料中華人民共和國目前也視「支那」為一種具貶義的歧視字眼,但中
華民國在台灣的政府並無將此二字視為貶義。但此詞是經中華民國政府蔣介石領銜抗議後
(他抗議的原因為:日本人叫中國為「支那」,是在影射中國人「死」的意思(日文中「
支」與「死」同音),一個無知的理由讓一個音譯變成一個貶詞的由來?),日本政府官方
已宣布不再於正式場合使用這個名詞,跟中華人民共和國有什麼關係,我身為中華民國的
國民,在我國(臺灣)國內的用法上也都不覺得這是貶詞,而為什麼反而一個跟我們全銜國
名和我國不同的國家會覺得那有貶義,還會覺得這有貶義,不是莫名奇妙嗎?
四、 中華民國的國父及中華人民共和國的近代民主革命的偉大先行者『孫文』先生在
一九○三年九月二十一日,留學生雜誌《江蘇》第六期上發表的文章,名為《支那保全分
割合論》,一九○四年八月,和留美學生王寵惠共同撰寫的文章,名為《支那問題真解》
。事實上在浩如煙海的史料中,孫中山遠遠不止一次稱呼中國為“支那”。多次在文書當
中提及「支那」。
五、 根據中華民國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原見於漢譯佛典,為古印度對中國的
稱呼,日本尚沿用之。. 最早始於『中國漢代』漢譯佛典,的譯詞,無貶義,出處自:唐
慧琳《一切經音義.卷二三》:「震旦,或曰『支那』,亦云真丹,此翻為思惟,以其國
人多所思慮,多所計詐,故以為名,即今此漢國是也。」。
六、 玄奘法師在其口述的著作《大唐西域記》裡面,記載了拘摩羅王和玄奘法師的一
番對話如下:拘摩羅王:“大唐國在哪裡?要走多少天?有多遠的路程?”;玄奘法師:
“往東北方向走幾萬裡路,印度叫『支那』的,就是指的大唐:”在唐代就開始使用之。
七、 在明朝以前,“中國”這個名詞。並不常用。當時大明國的周邊小國,都知道“
大明國”“大明”,而不知道“中國”。也就是說,在當年明代的時候,“中國”這個國
家名稱,在國際上其實是不常用的。反而是在日本,有一個地方名叫“中國”——日本本
州島西部的“山陽道”“山陰道”兩個地區,在日語中,合稱“中國地方”,也簡稱“中
國”。因此,如果把大明國稱為“中國”,則在日本國內必然會造成混淆。所以,日本從
明朝開始,舉國上下就習慣了稱呼大明國為“支那”,而不叫“中國”,為的是與日本國
內的“中國地方”區別開來。
八、 唐朝皇帝唐玄宗,寫過一篇名叫《題梵書》的詩:鶴立蛇形勢未休,五天文字鬼
神愁。『支那』弟子無言語,穿耳胡僧笑點頭。可見,這大唐朝的堂堂皇帝,也把自己的
國家叫作“支那”。
九、 一九○七年早稻田大學“清國留學生部”畢業生紀念名冊上的國名欄裡,六十二
位清國籍畢業生中,自稱“支那”的十八人,“清國”的十二人,“中華”或“中國”的
七人,不知自己到底是哪國人而無法填入國名的,有二十五人。
十、 1909年劉思復被釋放之後就在香港組建了「支那暗殺團」,其之後相關報導中華
人民共和國當局也並無避諱直述。
十一、 宋教仁、黃興於1905年在東京創辦《二十世纪之支那》是清末中国留日学生革命
刊物。
十二、 梁啟超在他所著的《戌戍政變記》裡面,也有這樣一段話:“我『支那』四千余
年之大夢之喚醒,實自甲午戰敗,割台灣償二百兆以后始也。”他那時候也不覺得此詞句
有貶義!其生辰為1873年2月23日-1929年1月19日,日本人1894年開始發動甲午戰爭,至
1945年日本天皇宣布投降,抗日作戰期間國仇家恨,這位作家也不把支那一詞列為貶詞,
還稱自己的祖國為『我』支那?不止如此, 梁啟超還曾以『支那』少年為筆名。
十三、 章太炎寫過一篇《正疆論》,他說:“以支那與日本較,則吾親『支那』;以日
本與滿洲較,則吾寧親日本。” 其生辰為1869年1月12日-1936年6月14日,比梁啟超早
生,比他晚死,也經歷過抗日戰爭,他也不覺得此二字為貶詞。
十四、 中國近代知名學者嚴復,曾經將亞當‧斯密的《國富論》翻譯成《原富》,他是
這樣翻譯的:“埃及、印度、『支那三古國皆有海禁,以內地市場已廣,不願有外交致窺
伺。然而是三國,皆古盛而今衰。其生辰為1854年1月8日-1921年10月27日,那時也對日
抗戰,也不覺得日本人這樣稱中國有為不妥。
十五、 辛亥巾幗英雄秋瑾,寫過一篇叫作《支那逐魔歌》的詩歌,也把中國叫作“支那
”。該詩行文如下:四鄰環繞欲逐逐,失權割地無時止,這等人兒還昏昏,如夢如醉如半
死。吁嗟乎!我國精華漸枯竭,奈何尚不振衣起?無心無肝無腦筋,『支那』大魔首推此

十六、 康有為流亡印度期間,他的女兒康同璧,從中國步行到印度去找她老爸。西游成
功之后,她寫詩自誇,誇自己是一個了不起的“支那人”:舍衛山河歷劫塵,布金壞殿數
三巡。若論女士西游者,我是『支那』第一人。
十七、 詩人聞一多寫過一首名為《我是中國人》的詩,在這首詩中,聞一多多次高呼“
我是支那人”。現摘錄如下:我是中國人,我是『支那』人,我是黃帝的神明血胤﹔我是
地球上最高處來的,帕米爾便是我的原籍。我的種族是一條大河,我們流下了昆侖山坡,
我們流過了亞洲大陸,我們流出了優美的風俗。偉大的民族,偉大的民族!…中間略…我
們是四萬萬不滅的明星﹔我們的位置永遠注定。偉大的民族!偉大的民族!我是東方文化
的鼻祖﹔我的生命是世界的生命。我是中國人,我是『支那』人!
十八、 魯迅的好友許壽裳,在其回憶錄性質著作《我所認識的魯迅》裡面,記錄了魯迅
的一段往事:魯迅在日本住旅館,要登記姓名、籍貫。魯迅寫下:周樹人。但是籍貫卻不
能寫中國。因為日本的山陽地區也叫中國,如果魯迅寫中國,會造成混淆,結果魯迅寫下
“支那”兩個字。不料,日本旅館店主見是清國人,認為是貴客,免費給魯迅升級了房間
。許壽裳作為日本留學生和魯迅是知心好友,他的這一段回憶,說明了以下幾個問題:
1.在近代史上的日本,說“中國”二字,的確會造成混淆。
2.魯迅稱呼自己的祖國為“支那”,毫不以此為恥辱。
3.魯迅自稱是“支那”人之後,不但沒有受到日本人的歧視,反而還因此被日本人視為貴
客,免費給升級了客房規格。
十九、 曾經擔任孫文秘書的詩人,柳亞子也曾寫詩《存歿口號》稱讚孫文與毛澤東:神
烈峰頭墓草青,湖南赤幟正縱橫。人間毀譽原休問,並世『支那』兩列寧。
二十、 如果支那有貶義,那麼支那=China=中國,那就通通都有貶義,中華人民共和國,
號稱世界第二大經濟體,怎麼會認為其對世界宣稱的『一個中國』並又對外宣稱:『中華
人民共和國』政府是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怎麼會認為一個國家的國名的音譯會有貶義呢
?
二十一、 一九三O年六月三日日本始為承認國民政府,至一九三O年十月以後對於
中華民國才從支那改為中華民國的稱謂,當時的臺灣還是屬於日本的統治,中華人民共和
國一直對外宣稱,臺灣自古就是中國的一部分,既然為中國的一部分,我們自古就不是日
本人,那為何認為臺灣人稱呼其為支那帶有貶義呢?
二十二、 中華民國在臺灣,由台灣的歷史以及對中華文化的認知到中華民國辭典
的使用,站在兩岸同屬華人的觀點上,我們堅持拒絕中華人民共和國大多數網民可能因為
文化大革命的因素對於中華文化的見識淺薄,我們拒絕『支那』此詞為貶詞,而語言是很
有趣的東西,會隨著文化而分歧、演變、成長、茁壯,當這種分歧達到了一定的程度,就
不應該繼續視為同一個語言的兩種方言或分歧,而應該要視為兩種相似但不同的語言了。
並如同九二共識般,希望大家對於支那一詞存著:『一個支那,各自表述』立場,而對於
此詞的使用不帶任何偏見!
二十三、 本社團『台灣NO.1 海峽兩岸陸陸與灣灣兩國國際事務教育資訊及民意調
查中心』亦有對此詞作問卷調查,根據社團投票結果,大多數使用者也覺得無貶義,投票
結果如下:
(https://www.facebook.com/groups/twno1/permalink/500923023413822/?qa_ref=qd)
※ 引述《EZyou (===★追夢人★===)》之銘言:
: 投訴:本人於FACEBOOK的社團及個人介面抒發個人情感,並寫下了一句話如下:支那人少
: 了,台北的西門町連帶著清新起來了!
: 並附上我的個人照片兩張,及一張西門町拍的海賊王店面的船頭!
: 於是乎我的兩張帶有個人身影的圖片先被移除,移除理由說我的貼圖未遵循Facebook社群
: 守則,並且對我帳號進行三天的封鎖限制!
: 第一階段被刪除的內容:

: 而後過沒多久連我的發文,還有海賊王的船的圖片也被移除!
: 我發文的內容為『支那人少了,台北的西門町連帶著清新起來了!』也跟著被移除,其所
: 述為昨天去西門町路邊的打卡分享,並分享於社團,但是臉書說我違反Facebook社群守則
: !
: 第二階段被刪除的內容:

: 本人在此控訴美國公司 Facebook社群 違反了台灣關係法 中第二條第三點中所強調的:
: 『促進所有臺灣人民的人權是美國的目標。』但本人的人權,在美國所屬的Facebook 公
: 司嚴重剝奪,在此同時Facebook 公司同樣違反了《世界人權宣言》第19條、《美國憲法
: 第一修正案》及《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的《國際人權法》明言保障言論自由的
: 權利,本人僅就當天在台北西門町打卡描述附近的支那人變少了,所以附近清新起來,就
: 被指控本人違反Facebook社群守則,並對本人個人打卡內容進行刪除,嚴重侵犯我個人的
: 基本人權,在此表達抗議!並針對以此理由刪除我的文章,造成本人對於美國的民主精神
: 失望及精神上的打擊,造成本人嚴重的精神上的損害,本人亦在此表達保留對美國
: Facebook社群 民事上的精神損害求償的權利!並請恢復本人原本的打卡文章,以及解除
: 本人的的封鎖及,重置本人封鎖天數的累加內容!
: (麻煩引用圖片,請將臉部馬賽克處哩,謝謝)
作者: talk5566 (腦子有洞)   2015-04-07 07:2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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