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新增[徵友]標籤及相關版規一之2.4

作者: naideath (棄子難安)   2018-04-29 11:53:58
新增以下版規及[徵友]專用標籤、格式。
於2018/4/29 11:54:00生效。
一、標題分類與文章內容:
2.4 [徵友] 徵求其他御主好友之專屬標題。有專用之格式。
       徵友文額度為15天一篇。
       發過徵友文後,請再等15天(約半個月)。
       15天內若重複發寫徵友文,經確認後,
       初犯警告兩次、二犯水桶5天、三犯以上水桶15天。
       填寫時需明確指出所在伺服器、使用者ID、御主名稱,
       SUP編成的英靈與禮裝需填寫過半或是附上圖片,
       凡填寫情報不完整,經版務或版友告知後
       8小時內未即時修正,則倒扣刪文並警告乙次。
作者: dichenfong (S級英雄第一位 唬爛超人)   2018-04-29 12:01:00
15天內若重複發寫"健檢文" 應該是徵友文?
作者: SOSxSSS (可愛的女孩有大大的jj)   2018-04-29 12:01:00
[徵婆] 每天上線,不會入伍,低等可,帶打BOSS可
作者: naideath (棄子難安)   2018-04-29 12:01:00
喔對 因為我是拿那個來改的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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