虧大!法院女書記官浮報加班詐領1194元 檢祭出33.5倍懲罰
▲士林地院一名書記官溢領加班費獲緩起訴。(圖/記者劉昌松攝)
記者黃宥寧/台北報導
耍小聰明慘了!
士林地方法院一名翁姓書記官,利用差勤系統漏洞,8次浮報加班時數,詐領新台幣1194
元加班費。翁女在偵訊時坦承犯行,並已將不當所得全數繳回。檢方考量其無前科,且歷
經司法偵查後已具警惕,予以緩起訴處分1年,並命其於4個月內向公庫繳納4萬元,以示
懲戒。
緩起訴指出,翁女自2022年3月31日起,陸續擔任訓練執達員、執達員,並於2024年4月10
日升任書記官,在法院系統工作超過2年。
然而,她在2024年6月至7月間,利用職務便利及差勤系統漏洞,多次提前離院、未如實登
記加班時間,總計浮報加班8次,進而詐領加班費。
檢方抽絲剝繭發現,法院系統僅依賴員工手動輸入上下班與加班時間,缺乏即時監控,導
致提前離院仍能計入完整加班時數。
此外,系統未與監視器影像自動比對,導致部分時間缺乏佐證,如2024年7月2日翁女申報
加班時,監視器卻未有畫面顯示其在場。
另一方面,系統無法精確記錄離院與返院時間,使翁女多次「縮短」或未如實登記,進而
浮報時數。
同時,人事室審核僅依據系統數據,未對異常加班時段進行人工審查,造成審核上的漏洞
。
此外,系統缺乏異常行為警示機制,無法針對頻繁離院、重複申報加班等異常行為發出警
告,使該行為得以多次發生而未被察覺。
檢方認為,翁女行為已構成刑法第213條公文書不實登載罪及第339條詐欺罪,但考量她無
前科,且全數繳回不當所得,予以緩起訴1年,並於4個月內向公庫繳納4萬元,以達懲戒
與警示效果。
士院指出,發現浮報情事時,立即調查並依規定究責,對平日工作認真且已知錯改悔的同
仁,也會儘可能協助自新,一切按照規定,秉持「依法處理、不迴避、不包庇」的原則,
確保公平公正。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50205/2903504.htm
作者: OrangePest 2025-02-05 22:48:00
肯定不只這八次而已 要馬人緣不好 要馬就是做得太超過同事看不下去
作者:
fcz973 (名蒸蛋柯南)
2025-02-06 00:01:00政府凹小書的功德班不知道有幾小時,要不要也抓去關
作者:
HunsKing (SmallSausage)
2025-02-06 00:57:00推樓上哈哈
作者:
maiico (ming)
2025-02-06 07:17:00推4樓
作者:
boards (GOLD)
2025-02-06 07:34:00小草書記官連政府也敢詐欺?很柯文哲高虹安
那擺爛不給加班費、加班補休的機關首長應該如何處置?
作者:
kming327 (johan)
2025-02-06 12:10:00查底層的都很會
作者:
kaky (菩提本無樹明鏡亦非台)
2025-02-06 12:33:00高是用入職錢談的薪水跟入職後申請的薪水不同所以浮報吧所以加班多少時數不是重點只要加班報的都是浮報XDD
法院不用打卡的只有一種職位 那個職位加班費永遠都領滿 敢不敢查啊
作者:
molopo (mmm)
2025-02-06 16:15:00以後加班都報好報滿
感覺就是人緣不好被檢舉不過書記官這個工作也是真的慘,但版上就是有帳號一直吹捧,真的看不懂
作者:
SCLPAL (看相的說我一臉被劈樣)
2025-02-06 21:33:00有漏洞怎麼會被抓?就是.....
作者:
taihao (太豪)
2025-02-07 06:22:00還有人在考書記官喔
作者:
boards (GOLD)
2025-02-07 08:59:00與職位無關犯罪才是重點
法院差勤系統怪怪的 為什麼不是按指紋判定時間?這內控有問題吧 為何可以不打卡又人工輸入加班時間法院的人事室還給過? 沒究責?
作者: Windk610i 2025-02-08 12:17:00
不用打卡真的還假的
作者:
Audien (Audien168421)
2025-02-08 19:42:00法院肯定很多這種浮報加班的
作者: gg123sf (Pan) 2025-02-12 15:01:00
沒被抓去關10年 算手下留情了
作者: longdi427 2025-02-17 15:53:00
高官拿特別費吃酒席吃的肚子肥嘟嘟~跟小小基層計較一點點加班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