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wwwc.moex.gov.tw/main/news/wfrmNews.aspx?kind=5&menu_id=317&news_id=6013
「特種考試離島地區公務人員考試規則草案」,請社會各界於預告期間惠示卓見。
任何人得於112年8月31日前以書面或電子郵件向本部考選規劃司第一科表示意見
(傳真:02-22363672,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地址:臺北市文山區試院路1
之1號)。
為使澎湖縣、金門縣及連江縣之公務人才考選符應機關用人,以及育才留才需要,規劃增辦
專屬離島地區之公務人員特種考試,期藉由差異化、分殊化之考試技術,以拔擢具專業知識
與工作態度兼備,並願意深耕在地之適格人才,爰擬訂本規則草案。
第八條 本考試各等別類科依各錄取分發區年度任用需求擇優錄取,並得視考試成績與需求
增額錄取,列入候用名冊。
但總成績未滿五十分者,不予錄取。
本考試以第一試筆試成績占百分之六十,第二試口試成績占百分之四十,合併計算為考試總
成績。
第一試筆試成績之計算,除三等考試公職社會工作師、公職獸醫師類科以專業科目成績平均
計算外,其餘各等別類科以普通科目成績乘以百分之二十五,專業科目平均成績乘以百分之
七十五,合併計算之。
缺考之科目,以零分計算。
應考人成績達各試錄取標準者,
應予錄取。但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予錄取:
一、第一試筆試科目有一科為零分。
二、三等考試建築工程類科之建築設計科目、景觀類科之景觀與都市設計科目成績未滿五十
分。
三、第二試口試成績未滿六十分。
心得
筆試成績佔60%
口試成績佔40%
口試計分部分,成績比例也佔太高,只要口試成績未達60分就不予錄取。
特考已綁六年,還要用口試去剔除非本地人
,或有背景、有靠山的人才能錄取嗎?
https://i.imgur.com/pttnFjr.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