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關於行政程序法一題

作者: rickyntust (kl)   2022-06-19 21:11:37
各位先進請問一題行政程序法
地方稅捐稽徵機關發現甲未繳納108年度使用牌照稅,卻開車上路,違反使用牌照稅法第
28條第1項規定;財政部為使辦理裁罰機關對違章案件之裁罰金額或倍數有一客觀之基準
可資參考,訂有「稅務違章案件裁罰金額或倍數參考表」,地方稅捐稽徵機關乃依上開相
關規定,處應納稅額0.3倍之罰鍰。請依上開情境及行政程序法規定,簡述財政部訂定「
稅務違章案件裁罰金額或倍數參考表」之法律性質及訂定生效程序為何?
我的答案如下
稅務違章案件裁罰金額或倍數參考表」之法律性質陳述如下:
納稅義務人違反稅法上義務而受罰鍰之處罰時,有關應處罰鍰之倍數
或金額,按法律保留原則,皆明定於各該相關法律中,稅務人員應依
法定之倍數或金額作為處罰依據,再審酌納稅者違反稅法上義務行為
應受責難程度、所生影響及因違反稅法上義務所得之利益,並得考量
納稅者之資力後,在法定範圍內裁處。行政機關行使法律所授與裁量
權,除必須實踐具體個案正義外,並應顧及法律適用的一致性,以符
合平等原則。財政部爰按各種稅務違章情形及違章後情形等事項依法
訂定「稅務違章案件裁罰金額或倍數參考表」,作為稅務機關對違章案
件依法減輕或免予處罰標準及行使裁量權之準則,並於裁罰參考表使
用須知中載明,裁罰參考表訂定之裁罰金額或倍數未達稅法規定之最
高限或最低限,而違章情節重大或較輕者,仍得加重或減輕其罰,至
稅法規定之最高限或最低限為止,絕非由稅務人員任意決定。
「稅務違章案件裁罰金額或倍數參考表」訂定生效程序陳述如下:
由於稅捐稽機關罰甲為一行政處分;故有行政處分之附款讓行政機關
對於行政處分之主要內容有所附加之意思表示或規制,其目的在於對
處分之內容或效力有所補充或限制。按行政程序法第93條第1項規定
行政機關作成行政處分有裁量權時,得為附款。無裁量權者,以法
律有明文規定或為確保行政處分法定要件之履行而以該要件為附款內
容者為限,始得為之。」依上開規定,原則上,裁量處分始得附款。
又依行政程序法第94條;行政處分附加附款,其目的在於確保行政處
分法定要件之履行,故附款不得違背行政處分之目的,並應與處分之目
的具有正當合理之關。
請各位先進指教,謝謝
作者: im31519 (風水似月)   2022-06-19 21:35:00
參考表的定性不是行政規則嗎?
作者: vv956 (iMtOnY)   2022-06-19 21:37:00
我覺得你好像審題錯誤
作者: dadiv (文心雕龍)   2022-06-19 21:41:00
那個,其實你的申論並沒有回答到題目的問題~題目想要問的是「罰鍰倍數參考表」的法律性質與該表如何生效,所以你要先定性這個表,看是行政處分、法規命令或是行政規則等,等定性完了之後,再依照不同的法律性質對應生效要件這樣。
作者: im31519 (風水似月)   2022-06-19 21:42:00
財政部依據牌照稅法訂定參考表讓承辦人有裁量的基準 基本上就是讓下級機關有裁量基準 所以下達(函送)之後即生效我是這麼認為的啦~不才之前也是在相關單位裁罰 也是用基準表去看 例如你逾期多久就罰多少 這應該不是附款才是
作者: wulowgunself (五樓的部分)   2022-06-19 21:52:00
行程法159條第二項第二款,裁量基準是一種行政規則,原po好像沒有回答到題目的問題
作者: CCWck (幹嘛要暱稱)   2022-06-19 22:07:00
先寫結論再寫分析,我看超就沒找到你的答案
作者: Beef5566 (牛肉5566)   2022-06-19 22:10:00
基礎訓的題目不會寫484
作者: CCWck (幹嘛要暱稱)   2022-06-19 22:11:00
OOO應屬行政規則(行政程序法第xx條第x項)之裁量性行政規則,分析如下1.並無對外發生法律效果,blabla2.受規範對象,所有下級機關公務員,非單一特定人,blabla3.blabla行政程序的定性一樣是構成要件和涵攝,然後才知道法律效果
作者: chimeptt (棉裡藏針)   2022-06-19 22:23:00
想說怎麼這麼眼熟 原來是基礎訓的題目 呵呵呵
作者: fdigjeif (鮑魚)   2022-06-19 22:32:00
159條第二項第二款裁量性行政規則,160條第一項下達下級機關或屬官為生效要件,第二項為訓示規定
作者: HunsKing (SmallSausage)   2022-06-19 22:34:00
裁量性基準是行政規則不需要法律授權吧,只要只要長官下達給下屬就生效了,而且公不公布也只是訓示規定。基礎訓的題目那原po是考上了是吧,考上了還不知道的話有點擔心啊
作者: rickyntust (kl)   2022-06-19 22:46:00
樓上,本人是學工程的,因為有些微的閱讀障礙,法學憲法英文這一科到考場才拿補習班的講議,經過分析之後,決定全部猜C,國文也只拿43分,高考只準備專業科目而已,今年僥倖考上,讓你見笑了若你要跟我討論半導體或電子學,我想我們應該至少可以打個平手吧!
作者: HunsKing (SmallSausage)   2022-06-19 23:01:00
原po你誤會我的意思了,我沒有要歧視你的意思,我想說這個行政法的問題算基本,如果考上卻不知道這個問題,可能需要再花時間看一下。造成誤會,非常抱歉。
作者: palewalker (null)   2022-06-19 23:51:00
歪了 題目考行政法規之性質與訂定及規範範圍 而且理解也過於斷定 行政法規之性質與效力範圍是一個有很多討論空間的議題 應該要再熟悉另外答題順序不宜先過程再結論,這是養成對民眾闡釋的習慣,建議是以個人結論作小標題題,並以法原則、法條文為前述,將題目套入前述後得小結,如有學說見解再補充,最後作結。
作者: dinokey (猴子恐龍)   2022-06-20 00:01:00
基礎訓題目,下午剛寫完
作者: rickyntust (kl)   2022-06-20 00:20:00
請問有人說歪了,到底是ccwck對,還是Palewalker講的對,還是我又會錯意了
作者: asd065 (DUG)   2022-06-20 00:40:00
單純行政程序法159行政規則定義;160、161生效程序。
作者: CCWck (幹嘛要暱稱)   2022-06-20 09:26:00
p大說的歪是你的本文,p大的意見和我基本相同吧
作者: rickyntust (kl)   2022-06-20 10:45:00
C大,我想我有很嚴重的閱讀障礙
作者: ime5566 (天團56)   2022-06-20 11:06:00
為什麼要在留言說自己法學國文都用猜的,目的是真的想來發問的嗎
作者: rickyntust (kl)   2022-06-20 13:06:00
i大您誤會了,我是帶職參考(科技業),由於高考專業佔了80%分數,而普考是每科平均,依工程師同事們邏輯分析之後,大家決定都考高考,而高考共同科目只佔20%,投資報酬率太低,當天上考場後大家決定普通科目都猜C,所以根本不懂法學這本天書,而基礎訓9小時的線上課程,能跟你們學過完整行政法的神人相比嗎?你們會覺得我解的答案是來亂的,因為我真的不會寫,而且我也是看了很多資同料才寫出來的,至少不是伸手要答案,正所謂術業有專攻,同理可證 當有人問3用電表是那3用,為什電腦只有C槽沒有A和B兩槽,歐姆定律及為何,台電為何要減壓供電等等問題我也會覺得是來亂的,這只是考試,我們只是用對策略考上而已,若有對您感到不舒服,在此跟您道歉
作者: yauzhang01 (歐德耶諾)   2022-06-20 13:13:00
都上基礎訓了,文官學院的行政法老師應該會教才是,如果工作用不太到我倒覺得還好
作者: Kamehame (LumineRalne)   2022-06-20 13:35:00
我自己覺得你的答案沒有回答到問題耶 裁量表的性質是裁量性行政規則 但你第一段一直在寫處罰鍰應審酌跟得審酌的內容(而且這個是行政罰的內容吧 要處行政罰首先要是裁罰性不利處分)一開始就偏了這題是行政規則 題目是在為你行政規則的生效要件是什麼如果有時間可以再多寫裁量性跟解釋性行政規則對外發布不是生效要件只是為了讓人民可預見 所以就算沒公告行政規則還是會生效
作者: gundam0079 (隨意挑選歡淫試插)   2022-06-20 13:41:00
行政處分中的不利處分(可能是行政罰);"得"為附款不一定要附款,不利益法律效果也與附款沒有必要關係"xxxx裁罰基準/倍數參考表"根據法律位階理論叫做行政規則題目問的是行政機關要依什麼法律程序自己訂定行政規則(行政立法的內涵與做法)
作者: rickyntust (kl)   2022-06-20 14:52:00
Y大,我連公法私法特別法普通法,法律保留,競合,應,得,等等法律名詞都不懂,如何在9小時線上課程聽懂,況且我現在在工程單位,只有用到採購法,其他法律科長也說用不到,只交待我採購法要好好學
作者: CCWck (幹嘛要暱稱)   2022-06-20 16:24:00
採購法也是一堆行政程序
作者: rickyntust (kl)   2022-06-20 16:36:00
C大本機關有專門採購工程小組,我只配合它們即可
作者: thpst89105 (蛤)   2022-06-20 19:36:00
不是不能討論嗎?這不是帶回家測驗嗎?小心不要被檢舉自刪吧
作者: rickyntust (kl)   2022-06-20 21:03:00
T大,考試只說不能抄襲他人作答內容,帶回家測驗你又給6天時間書寫,難道你不會上網查資料,找人討論,問教授,找補習班問答案,況且都是我自己寫的,又沒抄襲他人作答內容,有什麼好怕
作者: ujiasobu (溫溫)   2022-06-21 00:07:00
弱弱的問,基礎訓是什麼..
作者: rickyntust (kl)   2022-06-21 08:40:00
樓上,當你考上國家考試,會有一個月的時間去文官學院受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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