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從法源看到四合一草案了

作者: bota (llll)   2022-01-10 10:00:38
QA 的第六點對於現職公務員(非法制職系)沒有回到,
比如說 廉政 獄卒 之類的
應該受訓結束後, 回任原職位,
直到徵選上以後, 以商調方式處理?
大家覺得 OK嘛?
OK的話, 我寫信去部長信箱反映
PS: 因為你去受訓視同原職位辭職, 對於個性不適合當律師的
其實很麻煩
作者: sinksink ( ?)   2022-01-10 10:55:00
這裡大多是純考生吧,您這問題要有幹過公務員的比較了解其中的當否,您爽就去寫信啊不是嗎如果你是要問那些已現職愛酸人那些老灰仔就大可不必了
作者: hide1213xj (破壞 無謀 創造)   2022-01-10 11:20:00
現在不是已經可以留職停薪去律師訓練了嗎?
作者: biochemistry (這樣可以嗎?)   2022-01-10 12:19:00
不ok
作者: esienhour (Benson)   2022-01-10 17:35:00
很好啊!寫的越具體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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