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民政三等請進

作者: lonzoball02 (湖人救星)   2021-12-14 22:51:47
各位考生好
我考一般民政三等
今天答案公佈先來報分
國文14
法英52爆炸QQ
行政學44
行政法40
大家覺得題目是偏難還是簡單?
個人覺得政治學跟地方政府有點難度,行政學跟行政法普通。
另外公策跟刑民總沒感覺。
另外想問大家行政法第20題
http://i.imgur.com/RXsXtPy.jpg
依照聯席會議決定加重訴願法第82條2項不是應該是以訴願無理由駁回嗎?
考選部答案給A
作者: googleeeeeee (估狗~~~~~~~~~~~~~~~~~~~)   2021-12-14 23:13:00
我也選無理由
作者: albertekins ((  ̄ c ̄)y▂ξ)   2021-12-14 23:36:00
沒有訴之利益=保護必要程序不受理裁定駁回
作者: howard1989 (BEN)   2021-12-15 00:19:00
這題可以申請試題疑義看看
作者: braveryhyde (雷)   2021-12-15 01:00:00
20題的題目是,申請被拒絕(行政處分),然後訴願中拒絕(處分A)被撤銷,然後另為核可(處分B)既然作為訴願標的的處分A已經被撤銷,而且也已經如甲所願得到了核發處分,就應該用訴願法第77條第6款行政處分已不存在(被撤銷)為由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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